絕大多數先天神聖,通常洞天福地修行,偶爾出去拜訪道友、遊山玩水;
他們不干預洪荒大勢,與巫族也沒有直接衝突,沒必要鬥個你死我活;
而且這些人,基本上都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再加上沒什麼牽掛,真的得罪死了,他們遊走洪荒,專挑零散的巫族部落下手,也是麻煩。
句芒主動邀請道:“北冥,要不要去我部落坐一坐?
吃喝一番,休整過後,咱們再切磋一場!”
北冥抱拳一禮:“我還有要事在身,這次就不去了。若有緣,自會再見。”
“好!”句芒爽朗應聲,眼中依舊帶著戰意:
“既然如此,你就先去忙吧。我回去養養傷,繼續苦修,等下次見面,我會贏回來!”
“祝你好運。”
北冥說罷,施展逍遙遊,身形化作一道流光,轉瞬間便消失在雲端。
句芒眨了眨眼,忽然意識到,以北冥的速度,若一開始就遁走,自己根本追不上!
他下意識摸了摸下巴:“北冥的速度,怕是隻有大哥能追上吧。
能走卻還和我硬碰一場,果然,他也是喜好切磋之人。甚好,甚好!不愧是我句芒認可的道友!”
祖巫的交友邏輯,其實很簡單——只要能打,又不是敵人,那就能當朋友。
然而,這個“朋友標準”放在洪荒,卻絕不算低。
“不是敵人”倒是好說,除了日後妖族天庭的成員,其餘廣大先天神聖,與巫族並無直接的死仇。
但“能打”這個條件,就難得多了。
祖巫的戰鬥力極其強悍,即便是在先天神聖中,能與他們正面對抗、打得有來有回的高手,並不算多。
一個修士,想要挑戰祖巫,自身起碼得領悟法則;
裝備上,最好配有極品防禦靈寶,否則可能連幾招都接不下;
更要有極品攻擊靈寶,不然根本破不開祖巫的肉身防禦;
若是隻能當個捱揍的沙包,自然無法引起祖巫的興致。
交友終歸是兩方面的事。
北冥對巫族,並無任何偏見。
但其餘先天神聖可未必;
畢竟巫族不修元神,與他們在論道之時幾乎沒有共同話題;
再加上巫族行事粗獷,常被很多修士視為野蠻之輩,甚至直呼其為“蠻子”。
種種原因交織,使得巫族在洪荒中,處於一種相對孤立的狀態。
不過,以他們的實力,即便被孤立,也依舊能“獨自美麗”。
切磋結束後,句芒重重落回地面,腳下的山石在巨力中龜裂成無數紋路。
鴻蒙量天尺造成的傷勢並未完全癒合;
他的氣息略顯紊亂,肩頭露出結實的肌肉與血跡交織,看上去多了幾分狼狽。
夸父早已在遠處等候,看到句芒的模樣,快步上前,關切道:
“句芒大人,您受傷了?”
句芒滿不在乎的擺擺手,豪爽說道:
“小傷罷了!偶遇一位道友,切磋一番,甚是爽快!”
“???”
夸父眉頭微微挑起,臉上露出疑惑與驚訝;
什麼時候祖巫也能交到道友了?
出於好奇,也為了日後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夸父忍不住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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