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之無雙系統

第十六章 該當何罪

“那好!那你就當著大傢伙的面,好好給我們背一背這個十七禁五十四斬!”袁紹用鼻子重重的哼了一聲。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背完這十七條禁令,羅成的的冷汗刷一下就下來了。他終於明白袁紹為什麼要見竇仙童了,原來在這等著呢!

“原來你知道!那你說說,你身犯何罪?”袁紹看著羅成,一臉的舒爽。

“臨陣收妻!”羅成低著頭,一句話也不想說。

“臨陣收妻,按律當斬!身為先鋒大將,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來人啊!給我把羅成推出去,砍了!”袁紹大手一揮,刀排手往上一擁,就要將羅成拖出去。

韓彬一看是事情到了這種地步,再不說話,估計羅成就真被砍了,那還得了?

“盟主且慢,此事萬萬不可!”韓彬趕緊上前一步,截口說道。

“韓先鋒不必多言,這軍紀上寫得明明白白,當將官的,當士兵的,都必須嚴格遵守。軍營之內,執法如山,如有抗拒,立斬不赦。羅成身為先鋒副將,領兵帶隊卻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砍他一刀都是輕的!”袁紹一臉的大義凜然。

砍一刀?

你說得倒是輕巧,你那是往脖子上砍,一刀下去,還有命在嗎?

“袁盟主!你聽我把話說完。羅成臨陣收妻,他那是事出有因啊。當時大軍行至雁回谷,遇到了一夥強人,約有三千之眾。羅將軍奮力斬殺來犯之敵,已經是人困馬乏,就被雁回谷竇式兄妹抓去了。我一想,羅將軍那是聯軍的功臣啊,我得去救人啊。我一問,當時他們開出了兩個條件,那真是不得不從啊!”韓彬趕緊解釋道。

一聽韓彬說這話,袁紹的臉色頓時有些鐵青。

他在心疼他的大將顏良。堂堂河北第一猛將啊,力大刀沉,勇冠三軍,就這麼籍籍無名的死在了雁回谷,連名字都不敢留下。而你丫的居然還敢提這茬?

今天羅成,必須死!

“什麼條件也不能違背軍法!”袁紹斬釘截鐵的說道。

“當時兩個條件第一個是讓竇小姐嫁給羅成,第二個是帶所有部曲投靠我們聯軍。我當時一看這是多好的事啊!虎牢關大戰在即,多了兵卒和兩員大將,何樂而不為呢?”韓彬陪笑道。

現在的袁紹掌握聯軍的生殺大權,這要真把羅成殺了,哭都沒地方哭去。

袁紹把臉一沉:“韓彬!你是盟主,還是我是盟主?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

韓彬的臉色也變了:“袁盟主!你這是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羅成犯了軍規!必須得殺!”袁紹的雙目中閃現一片赤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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