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禮凝重的站在村莊外泥土路上,蹲下身,用手抓起一把浸潤猩紅血液的泥土。
在這處血漬不遠處,則是一排凌亂的腳印和散亂的布條。
那些凌亂的腳印,小部分明顯是穿著鞋子踩出的痕跡,而其餘大部分能夠清晰的分辨出腳趾輪廓,像是人類所留下,但是……
鄭禮脫下草鞋,赤著腳踩在腳印旁不遠處,兩個腳印對比。
絕大多數凌亂腳印只有只有鄭禮的三分之一大小,但是腳趾長度堪比鄭禮,甚至有些還更長。
只有在村莊另一處出口,發現了只比鄭禮小一圈的的足跡,甚至還看到了比鄭禮腳印大幾圈的足跡。
而在這些足跡的旁邊,都出現了一種大型犬科動物行走的痕跡。
兇暴虎彪獨自從燒成白地的村裡走出,來到鄭禮身旁,低吼幾聲。與它相伴多久的鄭禮自然明白它的意思。
村莊內並沒有屍體,如果有,彪一定會把它叼過來。
“那麼是誰襲擊了這處村莊?神秘的類人怪物還是……地精?”
木矛隨手插在溼潤的泥土中,鄭禮摸著下巴沉思。
自從重生初始,鄭禮便知道所處的這方世界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歐洲中世紀,而是一個魔法與怪物並起的世界。
在獲得了前身的常識後,鄭禮更是對這個名為費倫的大陸的危險性有了更進一步的印象。
巨龍,神祇,惡魔層出不窮,即使在偏僻的荒野,也有流著涎水,飢腸轆轆的異種怪物貪婪的注視著一切。
類人的足跡,纖長的腳趾,犬科動物的蹤跡,村莊屍體的不翼而飛。
以及透過足跡大小推測出絕大部分來襲的怪物,是一種只有自己一半高的類人直立生物。
“那麼……”
鄭禮心情有些沉重:“一隻由熊地精督軍,裹挾最少有一隊大地精及座狼騎兵組成的地精部落嗎?”
地精是一種矮小懦弱的智慧生物,通常情況下一名普通的農民徒手能掐死一隻,如果再加上草叉,更是能輕鬆的對付兩三隻地精。
這些醜陋的怪物,在數量稀少的時候,遇見人類只會逃跑。
但當他們數量足夠多,使得在叢集中的他們覺得我們很多能夠上的時候,就會瘋狂的襲擊以前不敢攻擊的生物。
地精不僅生的多,長的快,還不挑食什麼都吃。
他們的食譜中,就包括智慧生物乃至同族的屍體,不過,通常情況下地精部落是不敢襲擊人類村莊。
之前找線索的時候鄭禮就觀察了這處村莊,這應該是一處安置不久,用來開拓荒野的前哨站村莊,規模很小。
透過房屋的數量,以最小猜想數量一戶5人計算,這處村子也有個一百多號人,能夠用來作戰,受過訓練的人數大致應該為二三十。
更別說處於緊急情況下,婦孺兒童也能充當戰士,普通的地精部落撞上去,只能充當肥田的養料。
但在有了熊地精及大地精參與後,情況就會發生逆轉。
熊地精(Bugbear)屬於地精的亞種,是一種嗜殺殘忍的怪物,常見的熊地精通常擁有兩米的身高,粗糙的毛髮幾乎覆蓋全身。
嘴裡長滿尖銳的獠牙,他們是類地精生物中體型最大、最強壯的,也最具有侵略性,往往他們中最強大也是最卑鄙的會統治整個地精部落。
這些駭人的怪物擁有遠超普通地精的智慧。
會訓練部落的地精,和帶領它們的表兄弟大地精,馴服座狼作為坐騎。在作戰中更是能靈活使用伏擊戰術。
“麻煩了。”
鄭禮拍掉手中的灰塵,拔起木矛,示意彪跟著他回去,提前做好防備地精部落來襲的準備。
畢竟,這處村莊離鄭禮搭建的茅屋並不是很遠,一旦被地精部落發現,一個人類獨自出現在深山。
那麼在這些地精的眼裡就約等於鍋子裡的肉,不做點防備工作,鄭禮晚上怕是睡都睡不著。
走在回去的路上,鄭禮還在思考解決的辦法,走在前頭的彪突然停在路上,兩隻略顯三角的耳朵抖了抖,發出威脅的低沉吼聲。
“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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