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奧爾巴赫見過面之後,總經理卡爾就開始著手和陳昊談判關於新秀合同簽訂的事宜。
根據陳昊對於1996年NBA勞資協議的瞭解,他知道所有的一輪秀都要和球隊簽訂一份2+2的新秀合同。
意思就是兩年保障性合同和兩年球隊選項。
之前那種新秀漫天要價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尤其是當年大媽拉里約翰遜新秀就簽下的億元大合同,已經不可能出現。
不過,對於新秀合同,陳昊其實也是有著自己的想法。
據他了解,原來時間線當中的狀元艾弗森,和76人簽訂的是三年九百萬的新秀合同。
這樣做是為了提前和艾弗森進行續約,繼續將艾弗森留在球隊當中。
那麼,陳昊現在要做的也是讓凱爾特人隊開出不低於當年艾弗森的合同價格,並且合同年限不超過三年。
畢竟,陳昊有著巨大的自信在一個賽季之內將他的身價打出來,甚至超過絕大部分的超級球星。
於是,陳昊透過自己的經紀人帕克,向凱爾特人隊的總經理卡爾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陳昊的這個合同金額要求,讓陳昊感到十分的意外,甚至有些震驚:
“不低於九百萬美刀?
而且合同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你們是不是高估了他的能力了?”
然而,作為陳昊的經紀人,帕克相當的強硬,並且表示如果不能出到這個價格,不保證陳昊會為凱爾特人隊效力。
這就好比史蒂芬馬布裡拒絕簽約雄鹿隊一個道理。
最終,經過了雙方的互相扯皮之後,凱爾特人隊這邊終於還是答應以3年950美刀的合同金額簽下陳昊。
這個價格,已經是這一屆新秀當中,最高的薪金。
於是,雙方很快就簽訂了合同。
至此,陳昊正式成為凱爾特人隊的一員。
在簽約了凱爾特人隊之後,陳昊要面臨的第二個抉擇就是,他要和哪個球鞋商家合作。
其實,早在NCAA錦標賽決賽結束之後,就已經有眾多的球鞋商家找到陳昊,想要和陳昊簽訂代言合同。
但是,這些球鞋商家出到的價錢,都不能讓陳昊感到滿意。
而且,陳昊也沒有想要過早的和這些球鞋商家簽約。
畢竟,他雖然在NCAA錦標賽當中大放異彩,可那終究只是大學聯賽,很多資料都會虛高。
所以,他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起碼要在選秀大會結束之後,再來討論這個代言合同。
現在,陳昊不僅成為了狀元,而且還和凱爾特人隊成功簽約。
那麼,想要和陳昊達成合作的這些球鞋商家,就必須要重新調整代言合同。
於是,包括阿迪耐克和銳步在內的多個美利堅知名商家,都紛紛調整了金額,重新向陳昊發起衝鋒。
首先,耐克給出的是5年3000萬美刀的價格,但是陳昊並沒有選擇答應。
然後,就是阿迪,直接給出了6年4000萬美刀的價格,這已經是天價的代言合同了,只是陳昊依舊沒有同意。
最後,便是銳步,他們開出了10年8000萬美刀的價格,這個價格,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般球星的想象,直逼喬丹的代言費了。
只是,陳昊似乎依舊不太滿意。
就連他的經紀人帕克,在看到銳步的這個價錢之後,也都感到無比的震驚。
在他看來,陳昊應該和銳步達成簽約,畢竟這個價錢已經是天價了。
再說了,現在陳昊的頭銜只是一個選秀狀元,他甚至還沒有在NBA的賽場上證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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