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報社的集體退出讓這場官司變得詭異起來。
商務印書館和永珍書局本身就是競爭關係,現在在法庭上針鋒相對,頗為耐人尋味。
商務印書館認為我只是轉載,很多報紙和雜誌都轉載了這個訊息,如果要說有責任,那些報紙也有責任。
你應該找訊息來源的責任,而不應該找轉載者的責任。
林子軒認為轉載也要看內容和偏向。
商務印書館作為一家聲名卓著的大出版社竟然轉載這類低俗的內容,還暗示和指責當事人的作風問題,這不是公正的態度。
而且,以商務印書館旗下雜誌的聲譽和銷量,給讀者造成錯覺,以為這件事是真的,產生的影響極為惡劣。
他沒說誹謗資訊轉發500次就可判刑,畢竟這個時代沒有這個司法解釋。
商務印書館財大氣粗,也不是好惹的,他們和林子軒耗上了,在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內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這些都是律師的事情,林子軒只要隨時關注進展就好了。
他現在重點要做的是把女裝店開起了,這是為了安撫馮程程。
當初和馮程程商議製造緋聞的時候,他沒想到事情會鬧的這麼大,牽扯進來這麼多人,所以為了將功補過,他極力支援馮程程出來工作。
在這個時代,女人一旦懷孕就要在家裡待著安心養胎,生了孩子之後就只能照顧孩子。
大多數女人的一生就是這麼度過的。
可馮程程並不甘心,好在她嫁給了一個思想開明的丈夫,非但不阻止她工作的要求,還積極的幫她想辦法。
這讓她覺得幸運。
來自後世的林子軒可是見過懷孕幾個月還在上班的新時代女性,有些彪悍的女人在臨產的時候還在工作。
當然,這和公司不放假也有關係,所以說,維護女性的權益非常重要。
他支援馮程程的想法,說服了家裡人,先把女裝店開起來,馮程程有時間去看看就行了,不需要太過操心。
這個訊息被殷明竹和宋家三小姐知道了,她們之間經常見面和通電話。
殷明竹是上海的摩登女郎,引領時尚潮流,因為善於繪畫,自小對服飾及顏色非常敏感。
在她16歲的時候模仿美國電影中女人的服飾進行設計,讓裁縫定做了一套類似的服裝。
她穿著這套自己模仿設計的服裝,參加社會交際,吸引了許多新潮女性的目光,一時間,模仿外國影星服飾之風席捲了十里洋場。
宋家三小姐對服飾也感興趣,但她更感興趣的是自己創業。
女人自己開公司,和男人一樣在商場打拼,她覺得這才是新女性的典範。
於是,她們入股了這家剛剛成立的“雲裳女裝公司”,成為了公司的老闆。
殷明竹負責服裝設計和宣傳,只要她把衣服穿出去,就能引領上海灘的女裝潮流,宋家三小姐則負責經營方面,不過她們都是兼職。
真正的老闆是馮程程,而林子軒只能淪落到了打雜的境地。(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