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動過後,林子軒冷靜下來。
他發現這個大規模剽竊外國名著的計劃存在著諸多漏洞。
他的確看過不少外國名著,可有些名著年代過於久遠,早就出版過了,像是《簡愛》和《福爾摩斯探案集》之類的。
他真正看過的現當代小說並不多,而且有些小說的思想和這個時代不相符。
或者說超越了這個時代。
前進半步是天才,前進一步就成了瘋子。
林子軒剽竊小說是為了出名和賺錢,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樣,死後才得到殊榮。
他就是一個俗人,沒有那麼高尚的情操。
還有些小說看到一半覺得沒意思丟掉了,就算用搜尋欄搜尋也只能得到殘缺不全的小說。
雖然說殘缺也是一種美,可出版社絕不會答應。
最關鍵的一點是,他看的外國小說都是中文版。
這一點最為致命。
也就是說,他想要剽竊那些小說,首先要把中文版翻譯成英文。
這讓林子軒哭笑不得。
這算什麼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譯過來的,現在倒好,還要再翻譯回去。
別小看了翻譯工作,這樣搗騰一遍,興許就成了另一個故事。
何況翻譯這種活可不是誰都能做的,不僅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功底,還要對外國的生活風俗瞭如指掌,否則就會失去原作的神韻。
所以說,一位優秀的文學家或許不是一位優秀的翻譯家,可一位優秀的翻譯家一定是一位優秀的文學家。
這倒是個難題。
原本這位富家子弟林子軒在哥倫比亞大學學的是經濟學,本人的英文水平不高,即便在紐約生活了兩年,也只能應付普通的聽說讀寫。
而穿越來的林子軒對英文更是不精通。
小說中的言辭講究簡潔優美,需要的詞彙量太多,他無法勝任。
假若由他來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譯的話,那最終的結果就是把名著毀掉。
別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學生水平的作文,語言乏味,敘述平淡,就算主題再深刻,立意再新穎,也無法打動出版社的編輯。
還有個篇幅的問題,長篇小說一般都需要幾十萬字。
在這個沒有電腦的時代,想要寫文章,只能用打字機,或者手寫。
用打字機也只能打出英文來,想要把小說寫出來,只能用手寫,而且還必須是繁體字。
手寫!
繁體字!
天啊!
林子軒不由得發出一陣哀嚎。
對於習慣於用電腦打字的人來說,用手寫繁體字,無疑是一種折磨,看來想要剽竊名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面對諸多困難,林子軒沒有放棄。
他需要找一些篇幅較短的名著,這樣無論是手寫還是翻譯都會簡單的多。
童話故事一般篇幅都比較少,他搜尋了一番,找到了一本叫做《小王子》的童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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