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日子他的境遇並不好,他原本靠著從出版社預支的稿酬生活,一旦《老人與海》出版,他有了名望,稿酬自然會越來越多。
但這種美夢被林子軒生生打破。
當《新聞報》的記者把林子軒將要來美國和季鴻明對簿公堂的訊息散佈出去之後,出版社暫停了書籍的出版,其他報紙雜誌也不再刊登季鴻明的稿子。
他的生活又回到了原地,他雖然還住著高階公寓,卻沒有錢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了。
只有一些記者圍繞著他,想要刨根問底,挖出事實真相,讓他不堪其擾。
美國人不是傻子,相反非常實際。
你能為他們創造收益,他們就會追捧你,一旦發現你會影響到他們的利益,他們會毫不猶豫的把你一腳踢開。
季鴻明弄不清楚,為什麼以前對他笑臉相迎的記者們變得如此的面目可憎。
他把一切都歸咎在林子軒的身上,如果沒有林子軒的搗亂,他的生活將是多麼美好啊!
兩人會談的重點是《老人與海》的創作版權問題。
林子軒承認《老人與海》是季鴻明翻譯的,也可以不去追究季鴻明在美國的所作所為,相反還會給予季鴻明補償,這是翻譯稿件的費用。
但季鴻明要承認他只是個翻譯者,而不是原創。
季鴻明對此嚴詞拒絕,他已經沒有退路了,他想要優渥的生活,要名利雙收。
一旦承認了這件事,他將會身敗名裂,被美國社會所唾棄。
他堅稱自己才是《老人與海》的創作者,林子軒只是一個無恥的剽竊者,利用他的友誼,偷看了他的稿子,還企圖用權勢來壓迫他。
季鴻明把自己偽裝成被欺凌的弱者,這是他的策略。
因為這件事引起的轟動,有美國律師願意幫助季鴻明打官司,這就是律師幫助他設計的形象,能夠引起大眾的同情。
林子軒是個有錢有勢的大人物,季鴻明是個有才華,但沒有後臺的小人物。
這些律師無利不起早,他們看重的是這件事的轟動性,從而為自己揚名,而且一旦季鴻明獲勝,就是一顆任憑他們宰割的搖錢樹。
兩人在關鍵的一點上談不攏,會談不歡而散,只能對簿法庭。
林子軒回到飯店,在《新聞報》記者的引薦下,見到了一位傳奇人物。
此人是美國第一位華人律師,叫做張康任。
張康任於1860年出生在廣東象山縣南平鄉一個商人家庭,是清政府公派的留美幼童第一批30人之一。
當清政府因擔心這些學童過於美國化,而下令召回全部留美幼童時,張康任已經是耶魯大學法律系一年級的學生了。
他讀過菲利普斯安多福學校,耶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曾經取得美國國籍,成為第一個在美國執業的華人律師。
然而,因為美國1882年頒佈的《排華法案》,他的美國國籍被認定無效,而其律師資格也被吊銷。
後來,他轉向了銀行業和外交界。
1908年底他在美國首都華盛頓中國使館從事外交工作。
1913到1914年,他是中國新政府駐美使館一等秘書、代辦。同年曾出席美國總統威爾遜在白宮為女兒舉行的婚宴。
1916到1917年,他在加州伯加利任中國海軍學生監督,後因病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