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

第八十一章 文壇瑣事

對此時為生計奔波的張痕水而言,沒有拒絕的理由,這是雪中送炭的事情。

林子軒聽到此事,誇獎了平禁亞一番。

張痕水可是一顆搖錢樹,想想《金粉世家》和《啼笑因緣》,只要和他維繫好關係,不發生金錢上的糾紛,就不怕此人另投別家。

在文壇上講究知遇之恩或者提攜之恩。

如果有作者在一家雜誌發表作品出名了,那這家雜誌對這位作者就有知遇之恩,兩者的關係一般不會鬧僵。

作者有新作品會首先考慮這家雜誌,而雜誌也會對這位作者的作品進行優待。

比如,郭沫偌剛入文壇的時候就得到了《學燈》主編宗百華的提攜,所以郭沫偌的文章大多都是在《學燈》上發表。

如果一名新作者剛出名就和原來的雜誌鬧翻,那名聲在業內就壞掉了。

在二十年代的文壇,名聲是很重要的。

林子軒還把《白馬嘯西風》的稿子送給嚴獨賀,並承諾之後還會寫一部長篇武俠小說在《快活林》上刊載。

他是打算把《天龍八部》寫出來了。

原因無他,就是為了報答嚴獨賀的知遇之恩。

在《老人與海》的事情上,《新聞報》為什麼力挺林子軒,還不是因為嚴獨賀的關係,而《射鵰英雄傳》也是因為嚴獨賀才能在《新聞報》上刊載。

在文壇上,這就是知遇之恩。

你敬我一尺,我還你一丈,做事先做人。

林子軒要還這份人情,這份人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以他的名義在《快活林》上發稿子是最好的方式,也會成為文壇上的一樁佳話。

因為《笑傲江湖》斷更事件,上海文壇都知道了他就是《射鵰英雄傳》的作者。

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他又有了一個武俠小說大師的頭銜,可以說在通俗小說的領域具有了權威性。

除此之外,林子軒還要安排明星電影公司的事務。

《津門大俠霍元甲》這部電影已經不能再拖延下去了,電影公司開業幾個月還沒有電影製作出來,這可不是好現象。

他還要準備拍攝第一部有聲電影,道格拉斯希拉不能一直呆在中國。

一方面道格拉斯自己不願意,另一方面這傢伙的薪水太貴了。

按照簽署的合同,道格拉斯一天的薪水是八美元,一個月是240美元,摺合大洋408塊錢,比鄭證秋的薪酬高出了180塊。

誰讓人家懂得技術呢。

林子軒要趕快拍攝一部有聲片,讓明星電影公司的職員在實踐中學會使用有聲電影機,學會錄音技術,如此就能把這傢伙趕回美國了。

不過在劇本的選擇上他有些猶豫。

把《日出》改編成電影是不錯的選擇,只要把殷明竹拉過來就行了,可殷明竹還在拍攝但杜予的《海誓》,而且《日出》是個大悲劇,可能會影響到票房。

他還有另外一個想法,既然是第一部有聲電影,不如拍攝一部經典影片。

林子軒想起在後世小時候看過的那部經典的電視劇,幾乎每個暑假都會重播,不由得怦然心動,這可是老少皆宜的一部電視劇啊。

他可以選擇電視劇的一部分來拍攝,比如說,《西遊記之大鬧天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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