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

第七十二章 法庭之外的手段

林子軒託人給季鴻明送了一封信。

信中說官司敗訴,他要回國了,不想再折騰著上訴了,他不可能無限制的留在美國,只想在臨走前見季鴻明一面。

大家都是中國人,林子軒希望季鴻明在美國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新年將至,就讓我們一起度過這個在異國的節日吧。

季鴻明收到信件,頗為驚訝。

這是鴻門宴?

季鴻明第一個感覺是林子軒氣急敗壞,想要幹掉他,不過他隨即輕笑起來。

這裡是美國,林子軒不敢這麼做,否則他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背後的關係在美國毫無用處,林子軒不會用自己光明的前途和他同歸於盡。

為了《老人與海》,別開玩笑了。

季鴻明知道林子軒又寫了一本《亂世佳人》,在美國比《老人與海》還受歡迎,林子軒雖然官司敗了,但僅憑著《亂世佳人》也能揚名美國了。

那麼林子軒為什麼要邀請他相聚呢?

是為了和解?

季鴻明將心比心,並不相信,他覺得林子軒想出氣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子軒官司失敗,氣不過,想要當面斥責他一番,這應該是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他要不要去赴宴呢?

季鴻明沒有被人罵的嗜好,他現在是勝利者,沒必要去找不自在。

自從法院宣判後,以前對他冷淡的記者和出版商紛紛找上門來,準備繼續合作,他又可以過上舒心逍遙的日子了。

季鴻明正處在春風得意的時候,勝利者不需要理會失敗者的哀嚎。

他果斷拒絕了林子軒要求見面的請求。

然而,林子軒並不氣餒,又寫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真的只是想要和解,沒其他意思。

並寫下了兩句詩表明心意“度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季鴻明承認這兩句詩寫的還不錯,不過還是無法打動他,在他心裡壓根不相信林子軒真心誠意的和他和解。

於是,他再次拒絕。

林子軒再接再厲,寫了第三封信。

意思是《老人與海》的中文版要在國內出版,既然美國法庭把《老人與海》的歸屬權判給了季鴻明,那麼林子軒理當給季鴻明稿酬和版稅,大概有一千美元左右。

既然用感情打動不了季鴻明,那就只有利誘了。

聽到有錢拿,季鴻明猶豫了,一千美元可不是小數目。

在1922年的美國,一輛福特汽車只要300美元,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資大概是4美元,三個月的工資可以購買一輛汽車。

一千美元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

當然,不要用普通工人的工資來衡量美國上層社會的生活,這是個貧富差距巨大的社會,富人豪宅裡的一塊地毯都不止一千美元。

但對季鴻明來說,一千美元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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