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想不明白公司為什麼會和主角要關照陳朵的費用,我一直懶得解釋。
後來說的人多了,我很煩,就開一章單章解釋一下。
這個討要治療費用的靈感來自於原著漫畫200多章,廖忠試著讓陳朵有一定限度的外出許可權,和董事會里商談的時候,畢游龍的發言。
在畢游龍的發言之中明確闡述了公司的開銷實際上是來自於普通人的稅收,也就是吃國家飯,而公司的目的實際上也根本不是維持國內異人的穩定,而是保持異人與普通人的界限。
且從公司運作的方式來看,公司明顯是個人組織而非國家組織。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義務對當時還是蠱身聖童的陳朵出手相助嗎?我認為是沒有這個義務的。
對於一個無知無畏的“核武器”,最仁慈的方式是把她永遠的囚禁在暗堡裡,何況是花費不必要的物力和財力進行救助?
但沒有這個義務,暗堡還是做了,為什麼會做,明顯就是廖忠的緣由,可以說是廖忠在其中斡旋爭取來的財力。
既然沒有義務,又花了這個金錢,公司又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主角又要帶走陳朵,公司憑什麼不能向主角索要錢財?
至於藥仙會的問題是公司的責任,公司應當負全責,所以陳朵的問題而引發的財力物力的消耗也應交由公司承擔。
前面我認同,後面我不認同。公司有義務處理藥仙會的影響,但沒有義務也沒有責任給予陳朵那種待遇。
要知道,為了解決陳朵的人性問題,公司連諸葛白等有名世家的子弟都請過來了,公司有什麼義務做到這份上?
說白了,公司是有國家背景的個人組織,不是國家組織。
在沒有義務而做了,而主角又要帶走陳朵的情況下,公司有權向主角提出報銷費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