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鎮子的時候,附近也開始陸續看到一些外出的冒險者。
有一部分是正式登記的冒險者,也有一些是和他一樣,被臨時徵召的菜鳥。
這兩撥人能明顯的看出不同,正式的冒險者看起來明顯更輕鬆,和同伴有說有笑,而菜鳥們則基本神情凝重,身上大多負傷,有些甚至已經走不了路,拿著一根樹枝,一瘸一拐的在隊友攙扶下前行。
而這些,已經是比較幸運的人。
更加倒黴的,就像是拉里和雷恩他們一樣,已經永遠留在了那片森林之中。
林默整理了一下心情,走到鎮子門口。
“等一下!”
正準備進去,忽然被一旁的衛兵攔住。
那衛兵身上穿著簡易的皮甲,手中拿著杆長槍,上下打量了一番林默。
“你不是正式的冒險者吧?”
他瞥了眼林默微微鼓起的胸前,“你的隊友呢,怎麼只有你自己?不會是偷偷逃回來的吧?”
林默和他對視一眼,頓時意會了什麼。
這種事情是解釋不清的,就算他拿出哥布林耳朵作為戰利品證明,只要想潑髒水,這些人有的是說辭。
他們在乎的根本不是他是不是逃兵,也不在乎他到底有沒有擊殺哥布林,而是自己的晚餐能不能多加一份肉餅。
於是他將手伸進兜裡,掏出十幾枚銅幣,十分自然的放進那名衛兵的手心:“大人你誤會了,我和我的隊友不幸遇到了一個大傢伙,他們都被殺掉了,只有我僥倖逃了回來……”
“大傢伙?”
那衛兵的臉色頓時一變,“你指的不會是異變哥布林吧?”
“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那傢伙長得很高,比我還高快兩個頭,要不是我跑得快,恐怕也回不來了。”
“……好,我知道了,你進去吧。”
衛兵將銅幣放進兜裡,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眼林默,幹這一行久了,自然知道有些事講究一個適度,不能把人逼得太急,否則容易魚死網破,更何況是這種能在異變哥布林手底下逃脫的狠人,更不能輕易得罪。
林默順利的進了鎮子,此時,街道已顯得有些昏暗,來來往往的行人嘈雜紛擾,讓林默一時間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下午那種種驚心動魄的畫面,似乎又浮現眼前。
他還活著,真好……
天色漸晚,許多事情可以等到明天再處理,至於現在,強烈的疲憊感已經讓他的眼皮開始打架,林默只想找個安全的地方,好好的睡一覺。
幸好在冒險者眾多的羅蘭鎮,這樣的地方並不難找。
很快,林默就在名為“花叢”的街道找到了一家旅館。
旅館的老闆是一個膀大腰圓的中年女性,看到有人進來,她抬起頭瞥了一眼,便繼續整理手頭的單據。
“住店還是找人?”
找人?
林默第一時間愣了一下,也沒有多想,回應道:“住店。”
“一晚30銅幣。”
老闆娘一邊說著,一邊伸出手。
就在林默內心吐槽為什麼這麼貴的時候,她又接著補充了一句:“包兩餐。”
那沒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