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混亂將起(2)
在亞特古國,不,或者說全世界各個國家,都存在著真正的貧民區,餓死的、沒有工作飽一頓飢一頓的人有相當可觀的人數存在著。
李默所居住的這個城市為江寧城,江寧城和大多數城市一樣,城市的規劃按照階層分為兩個部分,內城區和外城區。
外城又細分為一區、二區、三區。
其中內城是貴族以及有錢的大小商人和擁有足夠體面工作的小康民眾這類人群居住的地方,聽說裡面就跟災變前的現代文明一個樣,燈紅酒綠,車來車往。
而外城就差了不知多少了,一區還好,居住在這裡的民眾能吃飽,穿得還行,過得還算有個人樣。
從外城二區開始,彷彿時代的退化和分割,存在著真正的貧民窟,裡面有著大量黑幫、乞丐、妓女人群存在。
其中外城三區尤為嚴重,在江寧城民眾的人心中,外城三區幾乎已經指定為貧民窟,街道髒亂得可怕,各種汙穢之物幾乎存在於這裡每一片大街小巷的明面上,運氣不差的話,還能偶爾看到幾具剛死亡的屍體,不知道是餓死的,還是被人給偷偷弄死的,每日無聲息死亡在這裡的乞丐、流浪漢等等,根本沒法統計數量。
在這種地方拋屍,無疑是最佳的選擇,哪怕是一具有可能是怪物的屍體。
畢竟,每日都處於地獄邊緣的貧民們可不會在意這是怪物的屍體還是人類的屍體,他們在意的東西從來只有一個——能讓他們今天活下去的食物。
身高一米八、氣場莫名給人一種森冷感的李默左手提著一個巨大的麻袋,右手拿著一把明晃晃的剁骨刀,就這麼走在外城三區的一個小巷子中。
黑色麻袋中裝的毫無疑問是狼怪的殘骸,當然,是被他剁成好收納的殘骸塊,不然超過兩米的巨大屍骨根本無法整個放進麻袋裡面。
上午請完假,安排好自己和助理井美奈子的工作後,他就趕回家中,想著儘快將昨天未完成的事情進行一個收尾。
不怪他這麼急切,狼怪可是重傷瀕死狀態,那麼必然有人,或者是怪物,在之前與其發生過激烈的衝突。
而能與恐怖狼怪進行戰鬥的存在,根本不是現在的李默能惹得起的,萬一對方根據種種痕跡找到了他那一片公寓,然後在搜查中發現在他家裡存在著狼怪的屍骸....李默有理由認為自己會受到生命的威脅。
他居住的又不是內城區,外城一區雖然治安較好,但偶爾失蹤一人也並不會引起什麼波瀾。特別是他這種沒有親人依靠的、社交極少的人群。
那些治安官們說不定隨意上門排查一下就草草收工回去打牌.....這種可能性還不低,這些治安官們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內城人安排的親屬或者親戚,看不起外城人是常態,反而若是對一個不知死活的外城人花費大量心思,這才會讓人感到奇怪。
在光線有些陰暗的小巷子走了近半個小時,李默終於找到了適合丟‘垃圾’的場所。
一個蓋子不翼而飛的下水道口,前面一段就是廢棄的死衚衕,左右兩邊是門房已經倒塌的老舊房屋。
這個角落相對外面的街道來說還算乾淨,一看就很少有人過來這邊。
“也對,這裡是死衚衕幹嘛還走這裡。”李默一拍腦袋,覺得自己小心謹慎過頭,都沒邏輯了。
隨手將手中沉重的‘垃圾袋’丟進了幽暗的下水道口,直到聽見咚的一道落地聲後,李默的心才沉住。
他緊了緊右手中的剁骨刀,將其放入懷中,然後快速的向原路返回。
如果不是身體素質大增給了他莫大的勇氣,他大機率也不敢來貧民窟,或許會找一個認為安全的地方,比如一區的垃圾場,但那裡的垃圾場經常有二區和三區的流浪漢和乞丐光顧,有不小的可能會暴露....雖然不大可能出問題就是。
畢竟,流浪漢和乞丐可沒那個閒心思去報警。
而來到三區的話,像他這種衣著‘光鮮’的成功人士,一看就是大肥羊,極易遭到搶劫。
這也是為何李默要隨身攜帶一把剔骨刀,並且明晃晃的亮出來。
“其實貧民窟倒也沒有傳說中的那麼可怕,帶把刀就沒人敢來打劫我了....”
李默心中暗道。
當然,他也知道自己的體型威懾力也有加分,不然光憑一把刀恐怕一路上沒那麼安穩。
就在李默心情放鬆,緩步走在小巷中的時候,前方巷子一旁的老屋默默的走出了三個人,他們眼神貪婪中夾雜著濃濃的渴望,就這麼直勾勾的看著李默。
李默微微一怔,他覺得這三個人竟有點像昨晚狼怪的眼神.....像極了餓了數天數夜的野獸。
“人形狼怪?呵呵。”李默莫名的覺得有些好笑,所以,他笑了,只是笑得有些怪異。
很奇怪,平時他雖然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但也不會像現在這般‘狂妄’,嗯,可以稱之為狂妄了。
吞食了狼怪後,他的性子好像隱隱間也發生了一些改變,變得...有些...有些好鬥?
對,李默明確的感受到了自己心臟彷彿在噴發著熱血,他,很想宰殺了對面三人!
沒有任何理由!
隨後,抱有某種心情的李默從床上起身,來到房間外面處理起那具狼怪的殘骸。
在將地上雜亂的毛髮簡單清理乾淨過後,李默看著狼怪巨大的殘骸,深吸一口氣,蹲下,伸出雙手將其抬起。
只剩下較為完整的骨架和掛著些許肉沫還有被撕得破碎不堪的狼皮的狼怪殘骸意外的沉重。
估摸著還有七八十公斤的樣子。
“比一個大活人都重....”李默心中暗道,同時也極為慶幸對方當時已然死亡,否則失去理智的他對上完好的狼怪,不,哪怕對方重傷瀕死,他也絕不會是其對手。
李默可是還記得對方那鋒利的狼爪幾乎瞬間就將他的心臟給掏了出來,彷彿他的血肉是層薄紙片一樣,正常的人類在其面前估計就跟惡狼面前的兔子一樣,分分鐘就會被輕易撕碎。
對了,狼爪!
李默連忙將狼怪殘骸放平躺在地板上,然後看向對方露出白骨的狼爪,這對狼爪光是冒出來的爪子就有八九公分,就像一把把鋒利的骨質小鍘刀,讓人看得心裡冷颼颼的。
小心翼翼的用手在森冷冰涼的白骨狼爪上摸了摸,一絲涼意瞬間從指端傳到了腦海。
李默將手指拿到眼前一看,一道血線赫然出現在了上面,一滴暗紅的血液已經在緩緩凝聚、滴落。
沉默了好一會,李默走進廚房,拿出了已經有一段時間沒用的剁骨刀和木頭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