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桑他們具體有多少人?”
迅速穿好了銀甲的香香郡主,抓起手柄鑲嵌著寶石的短劍,邊走邊問。
吉格勒略一思忖,道:“可能有六七個,或者七八個,反正不是很多。”
“是八人三馬!”
老酒鬼插了一句,又道:“通向那處牧民家草場的腳印,是八個人三匹馬。”
“萬一是十一人呢?”
香香郡主眼睛一瞪,繼續說道:“馬不可能不馱人吧!難道是被牽著走?”
“還真是被牽了走的。”
老酒鬼臉上一陣得意,笑道:“馬蹄印四腳深淺均勻,說明馬上沒有騎人,可能是騎在馬上目標太過明顯,這些人下馬牽著走了。”
此言一出,香香郡主面頰一抖。
這老酒鬼,經驗可真是不一般,要真是那樣,回頭得多獎賞他兩罈子好酒。
出了殿廳,一隊足有五十人的血衛軍長槍手已經列隊待發。
八個人,用得著如此大的陣仗?
香香郡主一撇嘴,指著站在隊首的幾個血衛軍道:“你,你,你…出列,其他人留守王府,幾個潰軍,用不著這麼大的陣仗。”
也是!
就木桑和幾個親隨,按戰鬥力來說,蘇哲帶幾名衛兵都足夠了,還用得著手持長槍火器的血衛軍?
但還是為了保險起見,蘇哲將五十名衛兵全部帶著,加上十名血衛軍,陣勢已經足夠大了。
最興奮的當然是吉格勒了,騎在一匹衛兵牽來的馬背上,一路跑在最前面帶路。
“慢點,別摔著了!”
香香郡主一再提醒吉格勒,別那麼瘋癲。
策馬跑在最前面的吉格勒,回過頭來笑道:“請王妃放心,我五歲就會騎馬,其實,最難騎的不是馬,而是犛牛。”
吉格勒一路嘰嘰喳喳,把小時候的那些糗事,一股腦兒說給香香郡主聽。
馬隊一路向西,在向之前與巴立部族接壤的地方而去。
茫茫雪原上開始出現了山丘和山崖,這是一片亂石灘地帶。
對牧民來說,亂石灘地帶那是最差的地方,好的草場是平緩而無垠,而且有水源存在。
像這種處於亂石灘地帶的草場,往往是最貧困的牧民所居之處,也是屬於最偏僻的地方。
木桑選擇逃往這種地方,目的就是為了便於藏匿。
已經不受忽烈兒待見的他,其他部族不一定會收留他這個禍根,只有自己曾經統治過的地方,哪怕是個角落,對他來說都是一種歸屬感很強的地方。
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這地方再是貧瘠,那也沒有寄人籬下的滋味。
再是大金部族已經不屬於他這個流亡的王爺,但這片土地對他來說還是很熟悉的。
憑著對環境的熟悉,他的兵馬被葉十三打散了的時候,他向沒頭的蒼蠅一樣盲目逃竄一陣後,最後還是考慮再三,最終還是選擇了回到大金部族的土地上躲藏。
繞過無數的哨卡,晝伏夜行三日,最終來到這個不被人注意的邊緣草場。
“快看,就是那裡!”
繞過去道低矮的山樑,指著不遠處一道炊煙升起的山崖下,吉格勒壓低了聲音,忙向香香郡主稟報。
順著山樑的地方,是一面陡坡,陡坡的下面是一片比較平坦的地方,靠近陡坡的盡頭,橫過來一道低矮的山崖。
山崖下有幾處洞孔,其中一孔洞穴向外冒出炊煙。
這些孔穴,有的住人,有的則是圈著牛羊。
幾堆草垛遮住了視線,使孔穴外面的情景不甚清晰。
“下馬,包抄過去!”
香香郡主眼前一亮,隨即眉頭一皺,率先翻身下馬。
蘇哲也跳下馬背,走到香香郡主面前,道:“郡主,您就在這裡等著行了,末將帶人過去將木桑老賊緝拿歸案。”
“屁話!”
香香郡主拔出腰間短劍,狠瞪蘇哲一眼,沉聲道:“本郡主今天要親手捉拿木桑,誰也不得阻攔,滾回去,後面跟著就是。”
“遵命!”
吃了一癟的蘇哲,轉頭向十名血衛軍使了個眼色,血衛軍當然明白蘇哲的意思,紛紛下馬搶先走在香香郡主的前面。
每逢戰鬥,長槍開路,那是慣例,這下香香郡主沒有反對。
五十名衛兵,也是心領神會,齊齊護在香香郡主左右,就像山崖下摸了過去。
就在離草垛不遠時,老酒鬼突然向後一揚手停了下來。
這一舉動,跟在後面的所有人都彎腰停下。
老酒鬼彎腰幾步,皺起眉頭盯著地上一片雜亂的腳印,突然向草垛的另一頭緊趕幾步。
眾人看到老酒鬼蹲了下來雙手在草垛底下亂刨一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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