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江帆便見到了林衛華。
他帶著一副黑框眼眶,其貌不揚,頭頂有些禿頭。
一見到江帆,他便熱情的朝他伸出手,同時說道。
“是江帆老師嗎?你好你好,我是林衛華。”
“林導你好,江帆。”
倆人寒暄了一番,落了座。
林衛華從公文包裡拿出合同,放到了江帆的面前,說道:
“這是合同,江帆老師你看一下,對合同有異議的話可以提出來。”
林衛華看著眼前的江帆,心中很是滿意。
別的不說,江帆的顏值形象還是非常不錯的。
再加上他現在身上的熱度,實在是他們節目組第七位歌手的不二人選。
為了展現對江帆的尊重,他甚至都選擇了自己過來。
要放在平時,這種找歌手談合同的事宜,他都是交給他的助理去做。
畢竟他怎麼說也是藍莓臺的準一線綜藝導演,這點面子還是要有的。
但現在,江帆對他而言就像是天降猛男。
為了把握住對方,他選擇自己親自前來,給到江帆足夠的重視。
儘可能不讓簽約這件事情再出岔子。
江帆拿過合同細細的看了起來。
之前被前公司星海娛樂坑了一次,他這回可不想再犯同樣的錯誤。
看了一遍合同,發現沒什麼問題後,他又問向林衛華道:
“林導,如果我參加節目,那我在節目中演唱的歌曲版權,應該還是屬於我的吧?”
如若是之前的那些節目,那他大可不必問這一點。
但這檔節目是一檔原創歌曲節目,那他自然要問清楚,避免踩坑。
林衛華點頭:“這是自然,不過節目組會擁有你們在節目中演唱歌曲的現場版的使用權。”
“這一點在合同中都有明確寫出來,還請江帆老師不必擔心。”
歌曲版權在自己手中,節目組則有歌曲現場版的使用權,這很合理。
畢竟人家給那麼多通告費一期,要是啥也沒有,那實在是有點不當人了。
江帆沒再多問,看了一下合同,發現沒什麼問題後,便跟林衛華簽了字。
“合作愉快,江帆老師!”
“節目過幾天就要開始了,江帆老師記得準備好歌曲,咱們第一期節目的歌曲不設限制,什麼型別的歌都可以。”
“等我回去,會給你發節目的相關企劃書,幫你更好的瞭解節目的具體內容。”
林衛華心滿意足的離開了。
江帆則在思考,他第一期節目該唱哪首歌好。
至於這麼短的時間寫不寫得出來......
你在質疑地球文藝庫的實力?嗯?
江帆想了想,去到了常去的錄音工作室,將《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歌稿寫出來,同時開始製作起了伴奏。
既然不知道第一期節目該唱什麼好,那就讓《夜空中最亮的星》來指引他吧。
......
......
一直忙到晚上九點多,江帆才回到家中。
而他也成功將歌曲的伴奏製作了出來,同時也錄製好了這首歌的錄音室版本。
這樣等到時候節目結束後,他就可以同一時間將歌曲的錄音室版本上傳。
讓歌曲能夠更好的傳播。
洗過澡,江帆坐在床邊,正準備睡前玩幾把王者,李雲汐卻是給他打來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