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錢叔的見證下,陳興平向林允棠一家許諾,一週後,湊齊五百彩禮,娶她回家。
林志剛兩口子完全沒想到女兒能賣出天價,陳興平答應拿出彩禮之後,他們兩的嘴臉都快咧到後脖子上了。
他們家的房子又在半坡上,這次的洪水對他們家並沒有太大的損傷。
五百塊錢加上房子完好無損,陳志剛覺得自己是村裡最幸運的人,一時間,風光無限。
冒著瓢潑大雨,林志剛兩口子帶著林允棠回了家。
他們兩打算時刻看守著林允棠,生怕她跑了或者出什麼意外,這五百彩禮他們兩就拿不到了。
林允棠披著陳興平給她的衣服到了家,縮到稻草床上,想起今天在山洞裡發生的一切,不禁紅了臉。
今天她光著身子被陳興平這麼抱著,真是太讓人害臊了。
最重要的是,在兩人抱著的時候,林允棠後背甚至還感受到了硬硬的東西……
想著想著,林允棠精緻的小臉上爬上了一個川字。
她同時也愁得不行,根本不知道陳興平在七天之內能不能湊齊五百彩禮。
這年頭,五百塊錢可是天價啊。
普通工人工資不過三十塊錢,這還是有工作的成績人。
農村人想要掙錢,只能下礦,下礦一個月說不定能拿到五十。
可是下礦很危險,這兩年死在礦洞裡的人越來越多了。
七天之內要想湊齊五百彩禮,就算是下礦也來不及。
一想到這,林允棠就後悔答應嫁給陳興平了。
她可不想因為自己,而導致陳家家毀人亡。
林允棠已經想好了,如果陳興平一家實在是湊不出來錢的話,她就去公社說明她和陳興平在山洞發生的一切,然後,她就去死。
沒錯,這年頭,如果一個女人沒了名聲,能夠想到唯一的出路,那就是去死了。
林允棠打定主意後,眉頭緊鎖,裹著單薄的衣服昏昏沉沉的睡去。
而吳春鳳此刻就不一樣了,她懷了野男人孩子的事,氣得吳衛健狠狠的在她臉上扇了好幾巴掌。
女兒不要臉,竟然敢懷野男人的孩子,吳衛健要不是看在孩子的份上,都想打死吳春鳳了。
畢竟,陳興平家願意給出一百彩禮娶她,這已經是周圍幾個村的高價了。
如今還要把彩禮退回去,吳衛健當然氣了。
吳春鳳捂著臉,跪倒在爹孃面前,抱著她孃的腿,一個勁的哭訴。
“爹孃,你們聽我說,我肚子裡的孩子是李子豪的,他是城裡人,我要是懷了他的孩子,他肯定會娶我回家的。”
“不是已經有風聲了嗎?說知青要不了多久就能回城。”
“到時候我跟著他一起回城,再把爹孃接到城裡一起住,然後讓李子豪他爹孃在城裡給吳春華找個工作,小弟說不定還能在城裡讀書。”
“這樣一來,我們一家人就能走出這泥溝子了。”
吳春鳳之所以要和知青勾搭在一起,就是想進城。
她想著,自己要是進城了,就是城裡人,到時候烏鴉飛上枝頭變鳳凰,她以後肯定能像城裡人一樣過上好日子的。
而且,李子豪也說了,他家在城裡有錢,他爹孃正在給他託關係找工作。
一旦工作落實,他就能立馬回城。
吳春鳳怕李子豪回城自己無望當城裡人,所以在蘆葦蕩迫不及待的將身子給了李子豪,她想透過這種辦法,成為李子豪的女人,讓他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