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開局洪災,打撈絕美村花

第68章 敗家娘們兒!

李向陽還給陳興平說了不少關於那個盜賊的事。

經過審問,那個盜賊除了偷東西以外,身上竟然還背了兩條人命!

幾個市的公安聯合行動,都沒有將這個盜賊抓獲。

陳興平的這次抓獲,立下大功了,為周圍幾個市解決了一個心腹大患。

而上頭也在商議,說要對陳興平進行表彰,表彰自然就有獎金。

但是具體有多少錢,李向陽也不知道,還要等一段時間才能知道。

陳興平一聽說有獎勵,高興得不行。

不管錢多錢少,有錢就行!

和李向陽聊了兩句後,陳興平帶著林允棠走路去民政局。

走在熱鬧的街道里,林允棠轉悠著腦袋四處張望。

城裡好熱鬧啊,林允棠嘴角的笑容就沒下去過。

與此同時,吳春鳳拉著她的子豪哥哥進民政局領證。

一進民政局,吳春鳳就樂呵呵的向辦理結婚證的工作人員炫耀自己嫁到了城裡。

“姐姐,我是犀牛村的,我男人是大東街尾巴上的,他可是城裡人,在大東街那邊有房子,離這還不遠呢,以後我們都可以互相認識認識。”

“是嘛,恭喜恭喜啊。”科員敷衍道。

吳春鳳說話的聲音賊大,就是故意向別人炫耀的。

李子豪在一旁聽著,只覺得吳春鳳丟臉死了,他也不好發作,只能在一旁拉著吳春鳳的手,讓她小聲點說話。

吳春鳳才不聽李子豪的,科員辦證的時候,她的嘴巴巴的就沒停過。

將材料遞上去,兩人的結婚證很快就辦好了。

科員看著眼兩人,她來了一句。

“旁邊有個照相館,你們要是有錢的話,可以去照一張照片貼在結婚證上。”

現在的結婚證就是一張紙質證件而已,上面寫了兩人的名字和家庭住址,最後落下一個公章就算完事。

至於結婚照,那自然是沒有的。

畢竟,這年頭誰有錢拍照啊。

拍一張照片要兩塊錢,大傢伙就算是有錢,也捨不得花那個錢去拍。

如果小兩口有錢,可以自己花錢拍一張結婚照,貼在結婚證上。

吳春鳳看著只有名字的結婚證,感覺空落落的很不舒服。

經過科員這麼一提醒,她才恍然大悟,結婚證就是差兩人的合照!

從現在開始,她就是半個城裡人了。

結婚證上當然得有一張屬於自己的照片了。

到時候回村裡了,還能向村裡人炫耀炫耀。

一想到陳興平和林允棠看到自己結婚證上的照片,那副羨慕嫉妒的表情,她心裡就更加得意了。

他陳興平拿什麼跟自己的子豪哥哥比?

林允棠啊,林允棠,你選擇了陳興平就是個失敗的決定!

“好嘞,我等會就去照,結婚證有照片才算是結婚證!”

“子豪哥哥,走吧我們去拍照~”

吳春鳳也不管李子豪同意不同意,拉著他就往照相館走去。

李子豪看著照相館的價格,心裡都在滴血。

兩塊錢一張,就拍這麼一點照片。

真特麼個敗家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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