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配合的話,您是不是就不再用刀子殺我了?”
“看我心情。”
“......能給我包紮一下傷口嗎?我怕我會流血留死。”
“成。”
葉楓簡單粗暴的給王振大腿上的傷口包紮了一下。
“說吧。”
“事情的起因是我借了劉斌那個王八蛋一筆錢——”
王振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工薪家庭中,家裡雖談不上家徒四壁,但也僅僅只是溫飽而已,畢竟他生活的那個年代,溫飽就已經不易了。原本應該按部就班的上班、娶妻、生子,但是王振沾染上了一個惡習:賭博。
久賭無勝家。
沒過多久,王振就把自己的全部家當賠進去了。
但即使是流落街頭,他也沒有放棄賭博。沒錢賣房子,沒房子借錢也要耍!
就這樣,他向地頭蛇劉斌借了一筆錢,妄想一舉翻身。
最終的結果當然是所有錢都打了水漂,他不僅沒有翻身,而且還因此丟了小命。
錢肯定是還不上了,就連每天的利息王振也還不起。不得已,他只能東躲西跑。劉斌可不是什麼好惹的人,他之後因為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罪,是名徹頭徹尾的亡命徒。他手上可不止一條人命。
弄不到錢,那就拿命來抵吧!!
劉斌設法找到了王振,一頓毒打過後,確認王振掏不出一分錢,劉斌也沒多言語,直接把王振拉到了當時還是一片荒地的京燕公園。
“————我還以為他只是嚇唬嚇唬我,沒成想劉斌那孫子手太黑了,就地挖了個坑,就把我活埋了。”王振說,“我當時嚇暈了過去,等再次醒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沒有死。但是爬出來後,我才發現事情不對勁兒。”
“時間不對。”
“沒錯,那時候還沒有現在這麼多的高樓大廈,但是這附近已經變成了公園。”王振說,“而在我生活的那個年代,這地方連郊區都上不上,除了野草啥都沒有。”
“然後你就去殺人了?”
“嗯...”
死而復生後,王振驚訝的發現自己竟然來到了幾十年後,他這一覺睡過去了二十二年。他陷入到狂喜和困惑的複雜情緒中。
他殺死第一名受害者完全是個意外。
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他就會跑出去偷東西吃。這一天他在偷盜返回的路上,偶然遇到了一名深夜在外逗留的女人。
王振起了歹心。
他原本只是想劫財。
但是最終卻演變成了殺人劫色。
王振兇殘、陰鬱的一面被徹底激發了出來,他開始將罪惡的手伸向更多的無辜女性。一開始他還會留人一條性命,但是漸漸的,他越發的變本加厲,沉浸在殺人中無法自拔。
事情越鬧越大,在一次險些被人抓到之後,王振決定避避風頭。他思來想去,最終回到了他被活埋的那個土坑了。
他天真的認為,自己能夠活下來,並在二十多年後甦醒,都是那個土坑的功勞
這一睡,三十四年過去了。
他徹底避過了風頭。
又一次甦醒過來,王振已經沒有了上一次的困惑,他也想開了,想那麼多幹嘛,人還活著,比什麼都重要。
他重新開始,繼續幹著殘害無辜女性的勾當。
但是這一次他發現事情有些難辦。
晚上的世界熱鬧非凡,大街上滿是璀璨霓虹和往來人群,他該如何下手呢?王振在陰影中默默觀察了好幾天,最終把目標盯在那些深更半夜醉醺醺的女人身上。
王振混進了酒吧,學其他人的做法,在裡面‘撿屍’。前兩名受害人就是這樣被他盯上的。他把目標帶離酒吧後,挑選一個安靜的小巷,進行他慘無人道的行徑。
可笑的是,王振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被警方追捕,他還以為警方的反應不會如此迅速。
由於他大部分時間都躲在京燕公園的土坑中,碰巧躲過了搜查,所以他才會肆無忌憚的連續殺人。
無知者無畏。
至於第三起案件發生在千寧街,而不是酒吧一條街,那是因為他當天其實並沒有打算殺人。王振半夜去超市買吃的,在路上偶然遭遇了第三名受害人,他一時興起,才製造了第三起血案。
是一個又一個意外,導致了今天的局面。
而就在王振爬出土坑,打算繼續狩獵的時候,張芷晴主動送上了門。
他笑納了這份大禮,在家門口就能好好的玩一玩,省去了他不少功夫。
好在葉楓即時趕到了,才沒有讓張芷晴落得悲慘的結局。
“切,無聊。”聽完王振的自訴,葉楓有些失望,“事實上除了不斷的殺人作惡外,你什麼都不知道。是這個意思嗎?”
王振誠惶誠恐的不停磕頭。“我認罪!我認罪!帶我去自首吧!”
厭惡的瞪了王振一眼,葉楓轉頭看向張芷晴。
“你認為王振是新人類嗎?”
“極有可能。”張芷晴說,“我推測他具備某種假死的能力,能夠讓身體的新陳代謝維持在極低的水平,因此他才能在被活埋後,過了幾十年後仍能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