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她還是抵擋不住誘惑,要約中介見面,但中介說這筆業務他只負責釋出資訊,具體的購買事宜需要找房主本人。
與房主通了電話,鄭女士急急忙忙約了對方見面。
兩人約見的地方就是那套出售的房子裡。
房主居然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夥子,鄭女士有些不放心,看了對方提供的房產證才安下心來。
鄭女士對房子相當滿意,但她想起網上看到的一些新聞,某某地方賤價出售的房子,裡面曾經發生過兇殺案,更恐怖的還遇到過鬧鬼的現象。
如果住進那樣的房子,弄不好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好的影響。
她也沒有拐彎抹角,直接開口詢問房主為什麼要便宜出售。房主說老家的父親生病住院,急需一大筆錢交醫療費,所以才趕著售賣這套房。
只不過房主要求先行支付二十萬定金。
過戶手續八字沒有一撇就要二十萬定金,鄭女士覺得很為難,二十萬對於她來說不是小數目。
辛辛苦苦幹了那麼多年,兩夫妻才存下不到三十萬,她怎麼敢輕而易舉交給一個陌生人呢。
在鄭女士猶豫的時候,又來了一位看房者,鄭女士在一旁聽見他們聊天,原來那個購房者也是看中了這是學區房。
只是當房東提出要先行支付二十萬定金時,那位看房者也同鄭女士一樣有些猶豫。
鄭女士心情很矛盾,萬一那位看房者先一步支付了定金,這麼好的機會就溜走了。
為了孩子能有個美好的未來,鄭女士終於趕在那位看房者下決定之前,把定金給交了。
為了以防萬一,雙方簽署了一份協議,然後寫了定金收條,還要了一份房產證的影印件。
交了錢之後鄭女士心裡反而踏實了,美美地回到家打電話告訴老公房子的事情已經辦妥。
兩天後去辦理手續,房東一直沒有出現,電話也打不通。鄭女士徹底傻眼了,她拿著房產證影印件找了相關部門,得到的答覆是房產證系偽造。
鄭女士向當地保安所報案,保安員透過房產局查到房主的聯絡方式,帶著鄭女士前去處理。
雙方一見面,鄭女士發現房東並不是之前與自己交易的那名年輕男子,她以為保安員找錯了人。
經過保安員仔細查問,才弄清楚了事實真相。
原來蔣先生才是那套房子的真正房東,與鄭女士交易的人只是租客。
不久前那名租客才租下蔣先生的房子,記得當時簽約的時候,那租客曾要求檢視蔣先生的房產證。
蔣先生以為對方擔心自己是騙子,所以也沒有多想,便出示了房產證。
或許是趁著蔣先生上廁所之際,那名租客偷偷拍下了房產證的照片,以此做了一本假證,然後欺騙了鄭女士。
鄭女士當場情緒失控,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二十萬就這樣被騙走,她無法向家人交代。
她發瘋似的抓住房東蔣先生,說房子是他的,他必須賠償她二十萬。
可蔣先生對此事根本不知情,完全是鄭女士自己大意上當,他當時就發火了,直罵鄭女士是個瘋子。
保安員也勸慰鄭女士,此時與蔣先生沒有關係,等他們抓到那個騙子,到時候便能追回那二十萬。
鄭女士根本聽不進去,依然糾纏不休,衝動之下用菸灰缸砸破蔣先生的頭,保安員迫不得已只得將鄭女士銬起來帶回保安所。
鄭女士那叫一個鬱悶啊,二十萬血汗錢沒了,騙子逍遙法外,自己卻因為一時衝動傷人,結果被關進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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