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彭三石說出聽到羅志賢在電話裡跟任華說‘東西在我手上’時,張維明立馬便猜到,那根本不是說什麼機密檔案,而是羅志賢手上抓著任華的把柄,以此來要挾。
至於具體要挾任華做什麼張維明一時想不明白。
他忽然想起任華和羅志賢在婚宴上白吃白喝的一幕,頓時覺得好笑。
難道羅志賢要挾任華,陪他一起去人家的婚宴上騙吃騙喝嗎?
想著想著,張維明覺得事情沒這麼簡單,莫非這兩件事之間有什麼聯絡?
幸虧當時留了那家人的電話,他趕緊拿出手機撥過去,問了一些細節情況,果然發現了疑點。
張維明之前一直想不通,羅志賢大老遠跑一趟雷雲鎮難道只是為了在婚宴上騙吃騙喝?
在得知他還去過楓林晚酒店找任華之後,再將兩者之間的細節對比,才發現羅志賢的真正目的。
羅志賢去酒店找任華是4月5日,那家人舉辦婚禮的日子是4月12日,之間隔了6天。
這說明羅志賢來了兩趟雷雲鎮。
關鍵在於,去酒店找任華在先,上婚宴騙吃騙喝在後。
張維明將手機裡錄下的婚禮影片傳送到系統,在大螢幕上播放。
當新郎新娘在隔壁桌敬酒時,正好拍下了羅志賢和任華交頭接耳的畫面。
他倆起先靠得很近,互相在耳邊說著悄悄話,分開之後就沒有什麼特別的,既沒說話也沒幹什麼。
忽然,張維明發現了一個之前並未注意到的細節。
當羅志賢和任華說完話之後,羅志賢的眼睛有些不對勁。
當時他的手機擺在面前的餐桌上,兩手垂下被桌面擋住。張維明注意到,此時羅志賢的一雙眼睛明顯盯著下方,那模樣好像一箇中學生上課時偷偷在桌子底下玩手機。
可是他的手機正擺在餐桌上,他到底在看什麼呢?
難道他有兩個手機?
很快,羅志賢嘴角微微翹起,一副很滿足的樣子。
這時,他身子動了一下,手臂竟然朝坐在他左側的任華擺了一下。
於此同時,任華的右臂也朝羅志賢擺了一下。
雖然一切都被餐桌擋住,但張維明一眼就看出,那二人在桌子下面傳遞了什麼東西。
將前後的線索聯絡起來,張維明立馬得知了一個事實。
羅志賢掌握了任華某種把柄,然後以此要挾某個東西。或許是羅志賢害怕任華報復,或許是其他什麼原因,兩人選擇在那家人的婚宴上進行交易。
羅志賢確實小心謹慎,當時婚宴上全是人,還有專門攝像的攝影師,任華絕對不敢玩什麼花樣。
任華是官員,要說把柄的話,很可能是貪汙腐敗的證據。
可是羅志賢只是一名快遞員,他憑什麼能接觸到任華的犯罪證據呢?
一人是高高在上的縣事長,一人是普通平凡的快遞員,這可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個人啊!
這一趟雷雲鎮之行,不僅沒有破解案情,心中的迷霧反而更加濃烈。
只不過張維明能肯定一件事,羅志賢從任華手裡得到了某件東西。
雖說他不清楚那東西到底是什麼,但他能肯定那東西與羅志賢被殺害一案有直接關係。
只要能弄清楚那東西的真面目,或許就能揭開羅志賢被殺一案的真相,也能完成系統釋出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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