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簡介:
姓名——尤龍偉
性別——男
年齡——32
在2022年8月7日c市紫薇路縱火案中喪生。
任務目標——找到他的手機。
任務獎勵——元。
任務時限——三個月”
見到這麼高的獎勵,張維明驚呼起來:“十萬呀,老子發財嘍!”
緊接著並沒有出現是否接受的選項,而是系統直接顯示剩餘的資訊。
“任務接受成功。”
“超過時限或未完成任務,直接抹殺。”
“我靠!”張維明嚇得臉色蒼白,直接抹殺四個字刺痛著他的小心臟。
如果讓他選擇的話,寧願不要一分錢,小命要緊啊。
萬一沒有完成任務被系統抹殺,誰賺錢給奶奶用啊?
可是任務已經自動接受,沒有任何反悔的機會。
“老子偏不信三個月都破不了案!”
張維明信誓旦旦一番,才想起新聞裡播報的案件調查結果,明明已經排除了人為縱火嫌疑,為啥系統卻說尤龍偉是在縱火案中喪生的呢?
他一屁股坐在地板上,開啟手機在搜尋欄裡輸入查詢關鍵字。
網頁上顯示了8月7日c市火災事故相關新聞,除了紫薇路那一起,並未看到有其他地方發生類似事故。
任務目標是找到尤龍偉的手機,如此看來,那臺手機一定不會出現在公交車上,否則經過那場火災,手機早就不復存在了。即使有也只剩下殘骸。
張維明深信,系統不會讓他用性命做賭注而只是找一部手機的殘骸,關鍵應該在手機裡面的內容。
不管怎樣,張維明已經接受了這個任務,必須要完成,否則自己會被無情抹殺。
他鎖好出租屋的門,騎著電動車來到了紫薇路縱火案的現場,此時現場已經被清理乾淨,只留下地上一團漆黑,證明這裡曾經發生過一起悲劇。
張維明調取了周邊的監控影片,非常奇怪的是,與事故有關的影片全都沒有了。
他仔細一琢磨,估計影片被保安局調走了。
不過他想不通,保安局為什麼要從伺服器上刪除影片呢,完全沒有理由啊。
張維明在附近轉悠了一會,在事發地對面的一家小超市裡發現一個攝像頭,安放在貨櫃最頂上,正好對著事發現場。
很輕鬆獲得裡面的影片,由於是普通攝像頭,距離目標太遠,畫面非常模糊。
好在張維明擁有大偵探系統,一句話就解決問題。
經過系統修復的影片,果然變得很清晰了。
那臺綠色公交車駛入攝像頭拍攝範圍,就如新聞報道的一樣,當時裡面只有20幾個人。
忽然,有兩名乘客從椅子上起身走到後門附近,看樣子是提前準備在下一站下車。
事故緊接著就發生了,只見車廂中前部火光一閃,然後車停了下來,很快就看到司機從車窗跳出來,由於驚嚇過度落地時崴了腳,一瘸一拐地跑向馬路邊的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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