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極端一些,林思之完全可以設定這樣的遊戲:
昏迷狀態下的罪犯被束縛住,同時他的手腕透過一根細線與機關相連。
一旦罪犯醒來,手腕產生移動,細線就會牽動機關,扣動手槍扳機,將他打死。
當然,在策劃書中存在一些限制,比如,規則介紹中不能摻雜明顯的錯誤資訊欺騙玩家,更不能設計一款完全沒有任何通關機會的遊戲。
但是,林思之也可以給這個遊戲設計一個極端苛刻的通關規則:
假如罪犯醒來後,手腕沒有產生任何大於3cm的移動,並堅持10小時,則機關自動解除,遊戲結束。
這個遊戲規則,完全符合遊戲策劃書的格式。
可實際上卻是一個幾乎必死的陷阱。
“從策劃書的格式上來看,我確實可以設計這樣一款遊戲。
“但是,它不見得能透過稽核。
“更何況,按照大螢幕上的要求,我應該對這名罪犯進行『公平公正』和『更加恰當』的判決,而不是用殘忍的遊戲虐殺他。
“但是,應該如何界定什麼是『公平公正』,什麼又是『更加恰當』呢?
“一個已經被現代社會法律審判過的罪犯,還會有『私刑』糾正的餘地嗎?”
林思之陷入沉思。
片刻之後,他拿起左手邊的檔案以及判罰結果。
【魏新建,男,37歲。】
【因生意失敗,在市中心限速40km/h的道路上飆車,將路邊一對夫妻當場撞死。】
【判罰結果: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已服刑完畢並出獄。】
林思之仔細地把這段簡單的文字反覆看了很多遍。
而後他默默地拿過筆,開始在遊戲策劃書上書寫。
“沙沙沙沙——”
一個多小時以後,林思之放下筆,將已經寫下的遊戲規則從頭到尾瀏覽了一遍。
他最終只取用了其中的部分道具。
【1.無法透過轉輪確定實彈位置的銀色左輪手槍1支,實彈1顆。】
【2.映象管電視1臺。】
【3.led電子計時器1個。】
【4.方形木桌1張。】
【5.在手臂、雙腿、腰部、頸部位置帶有自動鎖具、被焊在地面上、且可以使用高壓電流進行懲戒的鐵椅2把。】
【6.自由設計的特殊機關1個。】
【7.裝飾性場景道具:老舊白熾燈1盞、陳舊貨架2個、角落廢木箱1個……】
確認無誤之後,林思之在最後一頁的右下角寫下『設計完成』四個字。
大螢幕上的資訊發生了變化。
【遊廊正在對你提交的策劃書進行稽核.】
【稽核完畢,已透過。】
【遊廊正在根據策劃書的內容,進行遊戲現場佈置】
【佈置完成,請移步遊戲場地,並在剩餘時間內完成遊戲。】
這些資訊變化得很快,只用了幾秒鐘。
這也讓林思之更加確定,這應該不是在現實中,可能自己已經死了,又或者來到了某種超自然的空間。
畢竟在現實中,即便有一支團隊隨時待命,也不可能在短短的幾秒鐘時間內完成這麼複雜規則的稽核、並嚴格按照規則要求完成對遊戲場地的佈置。
“嘀。”
提示音響起,房間中的那扇紅色門開了。
林思之離開房間,沿著純白色的長廊走到盡頭,面前是一扇鏽跡斑斑、沉重的安全門。
門後是一間散發著黴味的舊倉庫。
其中的一切都已經按照林思之在遊戲中的設計進行了佈置,包括那個被機關固定在鐵椅上、昏迷不醒的罪犯。
林思之在另一張鐵椅上坐下,拿過一旁的布條張嘴咬住,在腦後打結。
而後,他以標準姿勢坐好,閉上眼睛。
“咔噠”的聲音不斷響起,林思之的手臂、雙腿、腰部、頸部等位置彈出機關,將他鎖在鐵椅上。
【遊戲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