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棄暗投明之人
當天晚上,雷強的怒火稍微降了一點,他坐在自己的寶座上,面色陰沉的看著眾人,並和他們商量接下來的計劃。
就在這時,一個剛剛忙完自己的活,還喝了一點酒的無名小卒走了過來,對著雷強鄭重其事的說道。
“啟稟大當家的,您之前說,只要兄弟們攻進了谷陽縣,拿走一些物件,給林朔帶來困擾的話,晚上就大擺宴席,對吧?”
眾人聞言都大吃一驚,他們此時心裡面只有一個想法:這個傢伙不想活了?
他難道不知道雷強雷寨主現在正在氣頭上嗎?
還說這樣的話,那就離死不遠了。
果不其然,雷強在聽到這話之後,就好像被人揭了傷疤一樣,勃然大怒,就連眼中的神情也變得兇惡了起來。
“你們做出了多大的貢獻,竟然敢讓我大擺宴席?憑什麼?就憑你們撿回來的那點破磚爛瓦,連十兩銀子都抵不上,現在還口出狂言,真的是狂妄!
來人,把他拖下去,重杖四十。”
跪在地上的小弟此時有些懵了,他還以為自己聽錯了,酒也瞬間醒了。
他之前說的話讓大家大吃一驚,而此時雷強的決定也讓大家大吃一驚,他們紛紛用疑惑的眼神看著雷強,但又不敢表現的太過於明顯。
實事求是的說,剛才這個傢伙說的話的確有一些冒犯,但再怎麼說,也不至於重杖四十。
那可是四十大板呀!
如果一點都不留情的話,他一定會被打爛屁股的。
“大當家的,我錯了,念在我酒後失言的份上,您饒了我吧,我剛才說的都是在開玩笑,沒有冒犯的意思……”
然而聽到這話之後,雷強更加生氣了,他開玩笑竟然開到了自己的頭上,真的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還是被拖下去了,捱打的時候,那人鬼哭狼嚎的慘叫聲響徹虎牙山,也讓一部分人感到膽寒了,再也不敢提慶功宴之類的事情了。
由於雷強大當家的位置是繼承他父親的,並沒有經過一番拼殺,也沒有什麼考核標準,再加上老寨主當時病重,不久之後就撒手人寰了。
所以在坐那個位子的時候,他並沒有管父親所說的“恩威並施”之類的話,反而一味的用強權壓自己人。
可他現在還渾然不知,反而覺得手下們都被自己的威風給鎮住了。
剛才受過廷杖之刑的人名叫馬二,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名字了,此時的他懷揣著滿腔的憤恨,趁寨門還未關閉,偷偷溜下山去了。
有心之人把這件事情告訴了雷強,但沒有想到他揮了揮手,毫不在意的說道。
“沒關係,一個無名小卒罷了,我根本就沒有把他放在心上,你們做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以後這樣的事情就不必彙報了。”
馬二下山之後,因為走投無路,他便混進了谷陽縣,謊稱自己是外地的災民,逃荒逃到了這裡,希望能有一個容身之處。
他之前穿的衣服太過於顯眼,胳膊處還有疤痕,任誰都能看出他土匪的身份。
萬般無奈之下,他只好將自己的衣服扯爛,希望能夠扮作一個乞丐,然後矇混過關。
不過他的這點小心思沒有瞞過守衛的眼睛,他以最快的速度把馬二送到了官府,在縣衙後面的房間中,林朔一臉驚訝的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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