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歪的都很純潔。
“姐……昨天才說這事,你今天……這也太心急了。”
蘇超用手拍了拍這一沓淺,根據厚度估算,大概是兩萬左右。
“我怕晚了的話,就要排隊到明年了。”
韓虹自嘲地笑了笑。
“能理解……”
蘇超對韓虹沒什麼感覺,既不喜歡這個人,也說不上討厭。
他對於聖父、聖母都沒好感。
當然,也不討厭。
別人想當聖人,那是別人的事情。
不管這個人是為了什麼當的聖人,論跡不論心,都實在沒有必要被抹黑。
“我也是沒辦法了,還不知道要再蹉跎幾年,你要是能幫忙,算我欠你一個大人情。”
此時的韓虹身上還有軍職。
不過,她是文工團的編制,是可以出來參加文藝演出的。
她參加了不少比賽,拿了不少名次。
比如首屆“金孔雀杯”聲樂大獎賽,獲得bj賽區優秀獎,第五屆青年歌手“五州杯“電視大獎賽熒屏獎,中央電視臺音樂電視大賽銅獎第一名等等。
有機會參加文匯表演,還上過電視。
勉勉強強也算是公眾人物。
只是一直都不溫不火的,根本就沒有什麼商業價值。
再加上個人形象不算太好。
連出專輯的機會都沒有。
眼瞅著已經快24歲了,她自己也非常著急。
昨天跟著朋友一起來聽蘇超新歌首發,然後和蘇超聊了一下,得知蘇超願意接邀歌的單子,只是價格比較貴。
她回去之後一晚上都沒怎麼睡著。
一直想著蘇超……的話。
今天一大早銀行開門的時候,她就去把自己的所有存款取了出來。
再不搏一搏,就真的沒機會了。
“我……有一個關於家鄉的創意,不如咱們聊一聊你的家鄉,你的童年,我試試看能不能給你寫出來,”
蘇超把錢拿過來,數了一萬五,其餘的都退給了韓虹。
韓虹的商店裡沒有《天路》。
因為這首歌不是她的原唱,只有詞、曲、編、唱,至少佔據其一,才有可能出現在個人商店裡。
蘇超不會刻意去開啟別人的商店。
但是這麼長時間下來,也差不多摸清楚了這方面的規律。
倒是有一首《天亮了》和一首《家鄉》,還有120點高階唱功經驗值。
《天亮了》就算打折了也買不起。
就算買下來也沒有價效比。
一張專輯的製作費才十來萬,哪個傻子會拿三萬塊錢買一首歌啊。
能買得起的只有一首《家鄉》。
原價四萬,三折之後的優惠價是一萬二。
蘇超收她一萬五,給系統一萬二。
倒手賺三千。
三千已經差不多了,做人不能太過分。
現在內地的創作費很便宜,哪怕是不錯的好歌,詞曲加一塊也就一萬塊錢左右。
“臨時寫嗎?”
韓虹還以為有成品呢。
她眼巴巴的看著蘇超拿走了她一萬五,然後和她聊創作。
要不是蘇超的《月亮惹的禍》和《再見》都太驚豔,她還以為自己遇到了騙子呢。
“寫不出來也不退錢。”
蘇超半真半假地說道。
必須要給自己立一些看起來有些奇怪的規矩。
沒靈感不接是其一。
先付錢是其二。
寫不出來也不退款是其三。
光是這三條,估計就能嚇退一大波人了。
不然一天到晚一堆人圍著他邀歌。
他估計就沒辦法做其他事情了。
他要是變態一些。
就可以定個變態一些的規矩。
我可以給你創作,你要麼給我錢,要麼陪我睡。
但是蘇超想想還是算了。
他不是色魔。
也分不清到底是誰佔誰的便宜。
萬一來的人太多,身子骨也吃不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