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1995

第120章 我認錢不認人(求月票)

為免夜長夢多,帶錢來!

畢竟,夜長未必夢多,還有可能是尿多……

王妃以尿急的速度直奔紅星生產社,出現在了錄音棚之外。

她走進來,路過矮大緊。

矮大緊打起精神,向王妃伸出手。

蘇超能為王妃寫歌,一首歌收人家十二萬。

他又何嘗不是個創作人呢?

五萬也行啊!

然而,王妃的眼裡根本沒有他這個人。

進入錄音間,這位天后微微喘息著問道:

“可以讓我來試試嗎?”

“國語版錄的差不多了,只是打個樣,你湊合著聽,粵語版還沒錄呢……”

蘇超並不意外王妃出現在這裡。

他只關心王妃的包裡裝的是不是現金。

我認錢不認人。

給我錢,我幫你做事,少一個子,我絕不放過你。

“好呀,這是尾款,你點一下,錄小樣我自己來就行,你等會幫我聽聽有沒有什麼問題。”

王妃把包往蘇超手裡一放,然後就把蘇超擠開,站到了錄音的位置。

樂譜、歌詞都擺在架子上呢。

蘇超拎著包走到邊上,開啟一看全都是鈔票。

八萬!

比原本談好的足足多了兩萬。

這是什麼意思?

“《只愛陌生人》和《悶》的翻唱費,等你專輯發行了之後,她就把這兩首歌放進新專輯裡唱,給的比市價稍微高一些,你看行不行?”

張亞冬在邊上稍微解釋了一句。

“妥!”

蘇超毫不猶豫的點頭成交。

一萬塊錢都能買到不錯的歌作來原唱了,再好的歌翻唱版權也不會超過這個價格。

嗯,一血是貴一些。

這八萬塊錢足夠蘇超買下《我的野蠻女友》了。

他買東西和別人買東西不一樣。

比如,別人花十萬塊錢買一首歌,到底能不能火,就只能憑藉所謂的專業性進行判斷。

高價買了歌,但是唱了之後不火的比比皆是。

不然也就沒有當時不火,後來被人唱火這回事了。

林夕被稱為香江第一作詞人,寫過上千首歌,能火的也就那麼幾十首。

而蘇超不一樣。

他是個重生者,從系統那裡買的歌和劇本,呈現出來的效果,他比誰都清楚。

《紅豆》他知道一定會火。

《我的野蠻女友》也一定會火。

原因很簡單,這部電影在當時給大家造成的最大沖擊,就是對過去二三十年愛情電影模式的一個顛覆。

早幾年出爐還是晚幾年出爐影響不大。

又不是拿2010年之後的電影,比如《泰囧》,去娛樂九十年代的觀眾。

甚至可以說,早幾年會更加成功。

因為……1997年亞洲經濟危機,棒棒、霓虹、灣灣、香江、新馬泰等省份都遭到了重創。

至少在內地之外的整個亞洲範圍,2001年的人遠不如1995年的人敢花錢娛樂。

至於原班人馬……

對於故事來說真的沒那麼重要。

《無間道》火到了天花板,然而美國版的也一樣叫好又賣座,甚至有不少人覺得《新世界》比《無間道》更有看頭。

按照王晶的說法,演員沒那麼重要,很多時候選擇演員並不是因為她有多合適。

比如張敏,王晶讓她演純粹是因為向家。

誰能說張敏在《倚天屠龍記之魔教教主》裡邊演的不好嗎?

所以,《我的野蠻女友》這種明知道賣座,又能花極少成本拍出來的電影,蘇超肯定是不會放過的。

他如果能夠推動這部電影做出來。

今後拿出新劇本來,也就不用擔心沒人投資了。

而且,這玩意也不影響他發專輯。

籌備電影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沒有三五個月都成不了事。

等到籌備好了開始拍,再等到上映。

到時候他的第二張專輯說不定都已經發行了。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蘇超要考慮自己發了專輯之後的路該怎麼走。

“超哥,來!”

坐著休息的蘇超被人喊了一嗓子。

發現是王妃已經熟悉了歌曲,正在迫不及待的想要錄製小樣。

因為是蘇超創作的歌,所以自然要叫他來聽。

再沒有誰比蘇超更懂《紅豆》了。

“幫我看著這些錢。”

蘇超的褲兜裡塞不下這麼多錢——新增了一個220克的新手機。

所以他交給了最放心的人。

“你這是打算還錢了嗎?”

林知夢掃了一眼一迭迭現金,全都放到了自己的包裡。

“姐,回頭再還你錢,”蘇超連忙可憐兮兮地說道:

“這個是等著拿去交稅的,姐,你也不希望我被人抓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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