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啊,犯罪技能系統什麼鬼

第34章 DNA報告

不一會兒功夫,江一重新進來了:“姜局,查清楚了,那個男的7點50出門上班的時候,確實在樓下見到孫順安了。”

“法醫推斷死亡時間是?”

“8點前後。”

“7點50見的面,他完全可以重新上樓再行兇......也不能排除嫌疑啊。”

審訊沒有什麼實質性進展,幾個人出來暫時休息了。

馬驊來到隔壁房間,跟姜太平彙報工作:“這人嘴硬的很,死活不承認是自己乾的。”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身穿警服的工作人員從門外開口道:“姜局,技術科的技術報告出來了!”

國內人口基數太大,DNA庫裡面不是每個人都有DNA記錄,不過有前科的人,庫內是有他們的DNA記錄的。

至於指紋這一塊兒,以前也是沒有的,不過近幾年在辦理、更換身份證的時候,公民是要在指紋系統上錄入自己的指紋的。

審訊毫無進展,馬驊現在火氣很大:“出來了?快說,什麼結果?”

“現場採集到的指紋跟兩人都對比不上,並且也請武老師人工進行對比了,確定不是同一人。”

“那DNA呢!?”

“DNA對比上了,現場遺留的毛髮跟一名叫孫順安的一名前科者對比上了。”

盯著監控畫面中老老實實坐在凳子上的孫順安,馬驊眼神寒冷:“還真是這老小子!特麼的裝的還挺像!”

DNA鑑定是一項關鍵性的物證,然而光靠這一項證據,還是不足以給犯罪嫌疑人定罪的。

還要結合物證、人證、口供等其他證據條件。

“這下DNA記錄都有了,我看這老小子還要怎麼狡辯!”馬驊從技術人員的手中拿過DNA檢測報告,重新進了審訊室。

拿著檢測報告,馬驊沒有第一時間讓對方看,而是拍著桌子說道:“孫順安,我現在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自己好好想一想,你上午7點40分到8點08分這期間的28分鐘,到底都去幹什麼了!我們現在已經掌握了充分的實質性證據,你要是再不承認,我們就直接按流程開始對你提起公訴了,不再給你減輕量刑的機會了。”

“政府,我修完馬桶之後真的哪裡都沒去啊!真的就在樓下等老方拉屎,他拉完屎我們就走了,別的我什麼都沒幹啊!”

“好好好,還不承認是不是,那我現在把這份報告念給你聽!”

“現場發現了我的頭髮?不可能啊政府,我在4樓壓根都沒停,更別說進去4樓哪個屋了,裡面怎麼可能會有我的頭髮?”聽完馬驊的說法之後,孫順安感覺天都塌了。

“你覺得我是在騙你?”

“關鍵是我真的沒有進過4樓的屋子啊!”

“沒有進過裡面能有你的頭髮?孫順安,看來你是真的不見棺材不掉淚了啊,好你不招你以為我們就拿你沒有辦法是不是?你是不是不知道有零口供定罪這一說法?”馬驊是老刑警了,對待這種嘴犟、一點罪行都不認的嫌疑人,他富有經驗:“你上午騎著電摩從小區出來到你上班的店裡,這一路可都是有監控攝像頭的,你要是不招,我們現在就去挨家挨戶的調攝像頭,去找物證,到時候等我們找到了你遺棄的殺人兇器跟作案工具,你可就沒有任何減刑的機會了。”

📖
目錄
⚙️
設定
🌙
夜間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