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在這裡找到這兩個證物,即便兩人什麼都不說,也可以零口供判決。
“配合,一定配合!”
套套,江一沒指望能找到,這東西太小,而且用過之後太髒了,順手找個垃圾桶或者是下水道就能扔了,也不明顯。
但是沾了血的水果刀,這麼大的物件,可不是說能扔掉就扔掉的啊。
然而江一在門面房、電摩的工具箱搜查了一圈,什麼都沒有找到。
“先跟我們回局裡。”
“警官,冤枉啊!你們肯定是抓錯人了,我就是一無辜的普通老百姓啊!”老方喊冤道。
老孫為人沉默,不怎麼喜歡說話,但這時候見老方都喊冤了,他也是開口道:“政府,那個小區我們知道是死人了,但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就是去通了個馬桶,別的什麼都沒幹。”
“政府?”
聽到這種稱呼,馬驊表情一變:“你有前科?”
正常人不這麼喊人的,基本上是以前被抓進去過,接受過勞動改造的,才會這麼喊。
“95年調戲婦女,被按流.氓罪判了3年。”
“95年還有流.氓罪嗎?”
“97年廢除的。”
“你記得還挺清楚啊。”馬驊問道:“你全名叫什麼?”
“孫順安。”
“身份證號報一下。”
“4103.......”
把對方的名字、身份證號傳送給分局資訊科的人,不一會兒的功夫,馬驊查到了孫順安的前科記錄。
跟他說的一致,95年調戲婦女,按流氓罪判刑了3年,不過出獄之後,二十多年了,倒是沒再犯過事。
“好你個老孫,你還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你都進去勞改過了,出來後還他媽敢這樣啊!?”另外一個叫方誠兵的維修工指著開罵。
面對罵聲,孫順安滿臉無辜:“可我真的什麼都沒幹啊!”
“沒幹人家警察能找上門來??你別裝了,趕緊坦白吧,警察同志,那句話怎麼說來著......是不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是不是?老孫,你就趕緊承認吧,興許你現在認罪了,還能少蹲兩年呢。”
兩人爭吵的時候,江一的面前則是浮現出了系統的字樣。
【宿主江一,你目前已經成功掌握了鐵絲開鎖,你或許不再甘心只能幹這些偷偷摸摸的小舉動,現在開啟進階版犯罪技能。
請進行一次襲擊活動,獎勵:催眠術。】
江一:......
催眠術?
這要是在米利堅,那我現在強的離譜,來個犯人我能3分鐘就能審出來。
但,這是國內!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犯人也有自己的權益,需要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和合法權益,因此在審訊中進行催眠是不被允許的。
不過這只是正常情況下,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打報告、申請,是可以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