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麗花園,老舊、廢棄配電室內,蔡程康把黑色塑膠袋裝的食物、水全部倒在了地上。
現在外面肯定全是警察,蔡程康已經做好了在這裡待一個月的準備。
好在家裡那老孃們平時貪嘴,喜歡吃各種零食,家裡買的零食,幾乎全被他給拿過來了,短時間內,食物、水源不用擔心。
“專家說是人七天內不吃東西,光喝水,就不會死,我抗不了那麼長的時間,但讓我一天只吃一頓飯,應該沒問題。”蔡程康數著地上的零食和水,做長期打算。
蔡程康拿出來了一個小麵包:“今天是第一天,就吃個麵包,再喝兩口水。等明天了,奢侈點,麵包配個小辣條......”
然而暢想還沒完呢,小麵包也剛剛塞入嘴裡,他就聽到身後的井蓋有晃動的聲音。
“這特麼什麼聲音???”
正在他起疑心的時候,配電室厚重已經生鏽的鐵門,嗷的一聲,一把電鋸帶著火花已經切進來了。
門外,警察當然沒有這麼專業的切割工具,這是專門請的隔壁消防官兵來的。
此時,幾個消防官兵正在對著配電室的大鐵門,無情切割。
這時候,姜太平擔心出現意外,也不管裡面能不能聽到,衝著裡面喊:“嫌犯蔡某,放下武器,不要抵抗!重申一遍,放下武器,不要抵抗!”
正常的逃犯想法肯定會是既然橫豎都是一條死,那還不如搏一搏,單車變摩托。
說實話,蔡程康在聽到門外有動靜的時候,內心也是這麼想的。
但緊接著看到鋒利、一秒鐘幾十上百轉速的電鋸,切割鐵門都跟切割豆腐沒什麼區別。
他瞬間就慫了。
“這我反抗個雞毛啊!”
面如死灰,心灰意冷,這就是此時此刻蔡程康內心最真實的感受。
咱又不是什麼鐵臂阿童木,這拿什麼去抵抗???
雖然現在已經是死路一條了,但就算被逮到,從抓住,到判刑,再到最後的執行階段。
運氣好的話,說不定能活個一年半載,要是請個牛逼點的律師,說他們證據鏈不夠完整,法院沒法宣判自己故意殺人罪,判處不了死刑,那自己就又能多苟活幾年了。
但要是現在直接反抗,電鋸都出動了,對方手裡要是沒槍,蔡程康是不信的。
七步之外槍快,七步之內槍又快又準,蔡程康這點道理還是明白的。
“我認罪!我認罪!你們不要開槍,我認罪了!”蔡程康可能也是國際服鬥音看多了,擔心他們無差別射擊,趕緊投降,生怕晚一秒就佛伯樂正義執行了。
聽到他的聲音,姜太平回應道:“你放心好了,只要你不反抗,我們是不會使用武器的。”
如果罪犯窮兇極惡,且手上有武器,並且還有強烈的攻擊反抗意識。
只有這種情況下,警察才能夠朝著犯罪嫌疑人進行開槍。
不然的話,一旦開了槍,脫掉警服只是第一步,後續搞不好還要牽扯濫用職權罪職權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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