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全軍沒有去教訓樑子,年輕人拿著槍看到獵物在跑,不管是誰都會忍不住開槍,人之常情。
追著豬屁股往外跑了一兩裡地。
野豬總算是停下來了,但它還能站著,只不過轉過來把腦袋對準了趙全軍。
這頭大野豬的獠牙在月光下反射出凜冽的寒光。
“是頭炮卵子!”樑子一喜,既然是頭公豬,殺了它,就不算壞了規矩。
炮卵子就是公豬。
趙全軍看到這頭野豬的第一眼,就知道是公豬。
而且肉眼看過去,就能估摸出這頭豬的重量,怎麼著也要有三四百斤重。
冬天的野豬身上都是膘,肉香得很,騷味沒那麼重,其餘獵物也差不多,興安嶺裡的野味基本都是春夏兩季最難吃。
入秋之後,因為要養膘抗寒,所以肉質才會肥美。
獵人冬天不打獵,這一年等於白乾。
趙全軍已經裝填好第三發獵槍彈了,他瞄準了這頭野豬的腦袋,但還沒等他開槍,野豬的動作戛然而止,龐大的身軀轟然倒地。
“砰!”
趙全軍跑過去,距離野豬有十米的時候,還是對著它的腦袋來了一槍。
補槍是一個獵人必備的素養,而且要把這個行為養成習慣。
說白了,不要因為怕浪費子彈就不補槍,萬一那些獵物沒死透,故意躺地上等你靠近的時候,再跳起來攻擊你,那不就搞笑了。
趙全軍補了這一槍後,野豬才算是真的沒了動靜,躺在雪地裡死到不能再死了。
樑子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興奮地跑上前去,圍著野豬轉了好幾圈,嘴裡不停地讚歎著:“三哥,你太厲害了!這槍法,簡直絕了!”
“還行吧。”趙全軍表面平靜,心裡其實高興得很。
這麼大一頭豬。
光是出肉都能出個兩三百斤。
熬出來的豬油,用一年半載絕對不成問題。
“別閒著了,放血開膛吧。”獵殺完大東西,肯定要放血,野豬的內臟能留就留,不能留的只能扔掉了。
這時候。
趙全軍想著要是有七八條獵狗就好了。
起碼內臟都能拿去餵狗啊。
雖然豬下水也都能吃,但它不值錢,這頭野豬太大了,趙全軍不可能為了那點豬下水耽誤自己的正事。
“嗯!”樑子本身就是飼養員,七十年代的飼養員和屠夫不分家,而且他爹又是獵人,放血開膛這種事情,都不用趙全軍怎麼幫忙,樑子一個人就能幹了。
樑子拿著侵刀插入野豬的喉嚨,乾脆利落地放血開膛,然後把臟器都給掏出來,特意扔到比較遠的地方。
有人說把這些臟器留在山裡,是為了供奉山神,這屬於迷信的說法。
比較科學的說法是,肉食性動物都喜歡吃臟器,這些豬下水就是送給那些大東西的禮物,讓它們別纏著獵人。
不然獵物身上的血腥味是很容易把其他肉食性動物引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