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院的木質大門在晨光中緩緩開啟,帶著一股陳舊的木料氣息。沈星晚攥著帆布包的帶子,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包裡裝著所有能證明清白的證據——泛黃的設計草圖、帶著紅漆日期的廢樣板、王師傅珍藏的早期樣衣,還有那張在複寫紙背面發現的布料採購單。晨風掀起她米白色襯衫的衣角,露出裡面貼身的軍綠色背心,那是陸戰鋒硬讓她穿上的,說“法庭裡冷氣重,彆著涼”。
“別緊張,”陸戰鋒的聲音在耳邊響起,他穿著一身洗得筆挺的軍綠色常服,領口繫著嶄新的領帶,是特意為今天的庭審準備的。粗糙的手掌輕輕覆在她的手背上,掌心的老繭摩挲著她冰涼的指尖,“我們準備得很充分,專家也請好了,一定能贏。”
沈星晚抬頭,撞進他深邃的眼眸裡。這雙眼睛在無數個困難的夜晚給過她力量,此刻更是盛滿了無聲的承諾。她反手握緊他的手,指尖觸到他虎口處的疤痕,那是在部隊訓練時留下的,像一枚勳章,也像一份守護的憑證:“有你在,我不緊張。”
法庭裡早已坐滿了人。王師傅拄著柺杖坐在第一排,藏藍色的斜襟棉襖外罩著件新做的棉馬甲,是小花連夜給她縫製的,生怕她在法庭裡凍著。李師傅帶著幾個核心工人坐在後面,每個人手裡都捧著厚厚的證據冊,裡面是從建廠到現在的生產記錄。趙凱的家人和幾個小股東也來了,坐在另一側,眼神裡帶著幸災樂禍。
上午九點,法官敲響法槌,庭審正式開始。趙凱穿著一身不合身的西裝,頭髮抹得油亮,被法警帶到原告席時,還不忘對著沈星晚挑釁地笑了笑,金錶在手腕上晃得刺眼。他的代理律師則擺出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開啟公文包,取出一疊檔案。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趙凱的律師首先發言,聲音帶著刻意的抑揚頓挫,“我的當事人趙凱先生早在1986年10月就完成了梅花旗袍改良款的原創設計,前後修改十五版,耗費了大量心血。而被告沈星晚經營的紅星服裝廠,在今年春天推出的同款旗袍,從圖案到版型都與我當事人的設計高度相似,這是赤裸裸的抄襲!”他舉起趙凱的設計手稿,透過投影儀展示在大螢幕上,“大家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些手稿有明確的日期記錄和修改痕跡,足以證明原創性。”
趙凱立刻站起來補充,語氣誇張得像在演戲:“法官大人,那是我熬了無數個通宵才畫出來的設計!每一朵梅花的弧度,每一針刺繡的走向,都刻在我心裡!沈星晚當年看到我的手稿後,就動了歪心思,現在竟然反過來生產銷售,這是對我心血的踐踏!”他說著擠出幾滴眼淚,看向沈星晚的眼神卻充滿了得意。
旁聽席上頓時響起議論聲。趙凱的家人開始起鬨:“就是!偷別人的東西還有理了!”“趕緊賠錢道歉,別在這兒丟人現眼!”
陸戰鋒的拳頭在身側悄悄握緊,指節泛白,若不是法警示意保持安靜,他恐怕已經衝上去了。沈星晚輕輕碰了碰他的胳膊,示意他冷靜,然後深吸一口氣,對法官說:“法官大人,對方提交的手稿是偽造的!我們有證據證明!”
她的代理律師立刻起身,播放了專家鑑定影片。影片裡,筆跡鑑定專家指著手稿上的日期說:“這些‘1986年10月’的字跡,雖然刻意做舊,但墨水成分是1988年才上市的新型染料,不可能出現在1986年的手稿上。而且所有日期的筆壓分佈完全一致,明顯是同一時間補寫的。”
趙凱的臉色瞬間變了,律師趕緊反駁:“專家鑑定不能作為直接證據!墨水成分可能是批次問題!”
“那這個呢?”沈星晚拿出自己的設計冊,展示最早的梅花旗袍草圖,“這是1986年12月18日的設計,上面有王秀蘭師傅的簽名和手印。王師傅是我縣著名的刺繡藝人,從事服裝行業四十餘年,她可以證明這是當時的原創設計。”
王師傅立刻被傳喚作證。老人拄著柺杖走到證人席,摘下老花鏡擦了擦鏡片,聲音洪亮地說:“這設計是我親眼看著星晚和林小梅畫的!當時小梅剛學設計,梅花的花瓣畫不圓,還是我用茶杯底給她描的輪廓!趙凱的手稿上花瓣那麼規整,根本不是初學者能畫出來的!”她指著大螢幕上的偽手稿,“還有這刺繡技法,‘虛實亂針’是我1987年才教小梅的,他1986年的手稿上怎麼可能有?這不是偽造是什麼!”
趙凱的額頭開始冒汗,不停地用手帕擦著臉。他的律師趕緊轉移話題:“設計相似不能證明抄襲,可能是英雄所見略同!被告需要提供更早的實物證據!”
“我們有!”沈星晚的律師拿出那幾塊帶著紅漆日期的廢樣板,“這是1986年12月25日的打版記錄,因為領口弧度問題廢棄,上面有工廠的日期戳和當時的修改粉筆印。經鑑定,紅漆成分與1986年工廠使用的完全一致,絕非後來補印。”他又展示了王師傅儲存的早期樣衣,“這件樣衣是1987年1月試做的,上面的梅花刺繡針腳生澀,正是初學者的特徵,與被告後來的成熟工藝形成明顯對比,證明設計是逐步完善的。”
法庭裡鴉雀無聲,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些泛黃的證據上。趙凱的家人安靜下來,臉上的得意變成了慌亂。
趙凱突然站起來,指著樣衣喊道:“那是她後來仿我的!我有林薇薇的證詞,她可以證明我早就設計出了梅花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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