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伍德夫人,新的合同都在這裡了,還請您過目。”
“如果沒問題的話,我們就可以正式簽約了。”
華納的動作很快。
翌日中午,收到傳真的內森·貝利便出現在了薇薇安的面前。
這一位已經在利維斯登待了半年了,他都感覺自己是被流放了,所以,當回家的船票近在眼前後,那鬍子拉碴的臉上啊,直接就揚起了興奮的笑。
有一種大病初癒後,流著口水的感覺。
但可惜……
“okay,你把合同放下吧,等律師到了後我會看的。”
薇薇安笑著送客。
內森·貝利面色一僵,非常無奈的點了點頭,一步三回頭的……走……走……走……
他不想走啊!
他要回家!!!
薇薇安理解內森·貝利的心情。
但此刻,她也愛莫能助,因為籤合同是一件大事,所以……
“噢,海伍德夫人,很感謝您能再一次的信任我!”
兩個小時後。
依舊是那位留著強者髮型的光頭律師瓦倫丁·奧康納,他駕著車出現在了利維斯登。
前年的失誤,他已經知道了。
先前買劇本時的合同也是他幫著審的,當時他就承認錯誤了。
沒辦法,誰讓好萊塢的套路太深了呢?他哪知道全球票房還有兩種演算法啊?你的電影都沒有全球上映,你怎麼能說自己的票房是全球票房呢?以單一地區的最早上映時間為全球上映的首日時點那不是純純的扯淡嘛!如果是一般公司,他肯定會想著辯一辯,畢竟他接觸過的大型企業有很多,世界五百強也有不少,但美國線上時代華納?
咳咳咳……
人家都已經把錢結清了,那把鍋甩我身上我也認了,咱沒虧不就行了嘛!
對吧?
那一臉賠笑的身影讓薇薇安搖了搖頭,請光頭坐下,沒有糾結之前的事,華納是巨頭中的巨頭,他要真整你,一般人是不好抵抗的,因此……
“看合同吧。”
“這次仔細點,不確定的就直接跟我說,我可以找業內人士幫忙看。”
“好的!沒問題!”
光頭丁拿起合同果斷幹活,在他的翻閱下,華納所給的新邀約出現在了薇薇安的面前。
原先,在《好聲音》專案上,華納給伊莎貝拉開的是250萬英鎊加2.5%的全系分紅。
這是涵蓋劇本、《the climb》、出演、製片在一起的打包價。
由於伊莎貝拉不想出讓版權,所以各類收入也就被華納拆開了,當下,華納對伊莎貝拉的演出報價依舊是100萬英鎊,製片也是2.5%的全系分紅,然後,購買劇本的100萬英鎊被他們抹除了,改成了伊莎貝拉保留版權後抽全系收入的2.5%。
如此一來,伊莎貝拉在《好聲音》上的總收入,也就是出演+劇本+製片一起,為100萬英鎊+5%的全系分紅,而《the climb》嘛……
這個是最麻煩的。
因為華納不知道伊莎貝拉會不會在拍電影的過程中突然又拿出歌了,這種事情在圈子裡很正常的,mj、麥當娜那都是前車之鑑。所以,華納決定,《好聲音》在使用伊莎貝拉的音樂作品時按量付錢,一首歌十萬刀,十首歌就一百萬,然後,當華納僅付使用費時,他們華納也就理所應當的不持有伊莎貝拉的音樂版權了。
但,華納依舊握有《好聲音》內各項音樂的實體發行權,時長為電影上映後十年,在此期間,不管是發電影原聲帶還是單曲亦或是大碟,伊莎貝拉都可以抽作品售價的40%或50%。
這其中,單曲是40%,專輯或大碟是50%。
舉兩個例子說明:
1、如果在電影上映時,伊莎貝拉只往《好聲音》裡塞了一首《the climb》,那麼,在外界反響較好的情況下,華納可以用單曲的方式發行《the climb》。
目前,北美,實體單曲的售價最高為3.99美元。
這個是后街男孩、真命天女、布蘭妮的價。
其它人是賣不到的。
不管這些,就以這個為例,每賣出一張,伊莎貝拉能抽3.99的40%,也就是1.596美元。
嗯,如果能賣1000萬張,那單曲的抽成就是1596萬美元。
唱歌比拍電影賺錢多啦~
這也是伊莎貝拉為啥要死抓著版權不放。
劇本版權有沒有,她不在意,但歌曲版權要是丟了?那我還不如不抄呢!
對吧?
2、如果電影上映後,《好聲音》的全系歌曲都很棒,華納決定出原聲帶,那麼,伊莎貝拉收穫的分紅就是按照她提供的歌曲數量來算的。
假設《好聲音》的電影原聲帶裡有10首歌,那麼在電影原聲帶分25.99美元的普通版、29.99美元的精裝版、59.99美元的豪華版這三類出售的情況下,她能拿到的分紅就是‘各版本價格/專輯曲目總量*伊莎貝拉提供歌曲數量*伊莎貝拉的50%抽成比例’。
用豪華版計算,假設伊莎貝拉只提供了兩首歌,單張專輯她能拿到的分紅就是——
59.99/10*2*50%=5.999美元
如果整張專輯都是她的歌,單張專輯她拿到的分紅則是——
59.99/10*10*50%=29.995美元
然後!
雖然這些數字看起來非常的漂亮,因為豪華版在全製作的情況下只要賣出十萬份就能收穫300萬美金的分紅,但,當華納不掌控版權時,他們也就不承擔任何歌曲的製作費用了。
是的,做歌也是要花錢的。
除非你能一個人搞定詞、曲、編曲、錄音、混音、母帶什麼的,並有一個錄音棚,不然想零支出做歌是不可能的。而當華納不拿版權時,這裡面的費用,需要伊莎貝拉自己出。
華納是不接受伊莎貝拉把做歌費用計入電影製片費用的。
而按照傳統的情況,這是可以放的。
再然後!
以上這些條款僅對原創歌曲生效。
如果伊莎貝拉要做翻唱,那收益另算。
如果翻唱權需要華納幫忙拿,那翻唱之後的錄音版權就在華納手上,伊莎貝拉的收入按業內的人聲型歌手計算,她拿到的將是翻唱歌曲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以單曲為例,售價3.99美元時,她拿3.99的5%,也就是19.95美分。
如果翻唱權伊莎貝拉自己拿,okay,版權交易裡的所有問題華納都不負責,翻唱之後的錄音版權由伊莎貝拉自行掌控,華納只做發行,分成按原創條款走。
至於伊莎貝拉要給原歌曲的詞、曲、編曲作者分多少錢?
那是她自己的事情。
當迪士尼非要當那攪屎棍後,華納,又或者說是巴里·梅耶的態度就很明確了。
我不玩套路了,你們愛怎麼鬧怎麼鬧,然後,也請你讓我的賬目好看一點。
坦誠的說,當資本都不攫取你身上的剩餘價值後,你拿到的合同就已經沒有上升的空間了,除非你自己開公司,這個就另當別論了。
因此,再把《好聲音》的收入標的異常清晰,華納甚至把分紅的演算法公式、打款時間、維護自己利益的宣告都標出來後,這個合同真的已經是最好的了。
而和《好聲音》的合同相比,《哈利·波特》的續簽合同就簡單多了。
《阿茲卡班》和《火焰杯》兩部連籤,總片酬一千兩百萬英鎊。
沒有任何的分紅。
然後,代言上的限制條款依舊存在,未來,伊莎貝拉接代言時還是需要華納同意的,一旦華納替她做主,拒掉邀約,那還是和先前一樣,給出補償。
合同上的約定價是五百萬英鎊,漲了四百萬。
不過,專案上的限制條款卻做了修改,未來,如果有其他製片廠邀請伊莎貝拉拍戲或者幹別的,只要對方在綠燈名錄上,那伊莎貝拉便可以不經過華納的允許直接去。
而綠燈名錄上只有一家公司——
the walt disney company
嗯,這是巴里·梅耶被羅伯特·艾格弄煩了之後加的限定條款。
有一說一啊,當大家都認識時,啥玩意都能談。
“伊莎,我覺得新合同沒有問題,你呢?”
是夜。
宿舍。
薇薇安將合同拿給了伊莎貝拉。
身為未成年的伊莎貝拉沒有簽字權,所以,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薇薇安點頭,合同就能生效,但薇薇安不是那種人,也不會做那種事。
“我覺得挺好的,華納把條款寫開了,但有兩個細節……”
“mom,你掛名吧?”
看完合同後,伊莎貝拉望向了老媽。
她說的掛名,指的是掛製片的名。
在華納的眼裡,《好聲音》就是伊莎貝拉和哥倫布的專案。
所以他們給伊莎貝拉的報價是一個整體。
但,伊莎貝拉不能接受這個整體,因為她是未成年。
當她有公司時,華納給劇本的2.5%的分紅在法律上就屬於投資收益,這部份的錢是可以不進信託賬戶的,但,以個人名義掛的製片身份而收穫的分紅屬於勞務所得,這部份的錢是無論如何都要進入信託賬戶的,就算能取,那也只有20%。
由於《好聲音》這個專案已經被改的面目全非了,所以伊莎貝拉也無法預測這部電影最終的收入是多少。但她對自己、又或者說是對赫敏·格蘭傑有信心。
那如果以全系收入達兩億來算,也就是票房、錄影帶、電臺版權、其他版權的綜合收入加起來有兩個億,2.5%有500萬美金,而把這筆錢放到信託賬戶,成年再取?
說句大實話啊,這真的是噩夢。
再說句大實話啊,她現在已經有噩夢了,hp的片酬一直都是這麼存的。
so,讓老媽掛製片,那就是伊莎貝拉最想幹的事兒。
當然,這是法律允許的啊。
而這……
“伊莎。”
“嗯?”
“過來。”
薇薇安衝著女兒招了招手。
伊莎貝拉剛把小腦袋瓜子探過去呢,老媽便吻上了她的額頭。
她用行動回答了一切。
既然老媽這邊沒問題,伊莎貝拉也相信老媽不會糟踐自己的辛苦錢,那關於製片人的分紅就需要華納再做一份合同了,除此之外,伊莎貝拉說的第二個細節,那則是……
“凱莎……你……0.5?”
她嘴裡的0.5,指的是給凱瑟琳劇本分紅的0.5%。
按總額的2.5%算,0.5%佔總額的20%,這個是好萊塢業內非創意作者的基準價。
《好聲音》的‘screenplay by’畢竟是凱瑟琳嘛。
伊莎貝拉把老姐當成了碼字姬不假,但她不會真讓老姐白乾活啊。
但……
“噢~伊莎~”
凱瑟琳笑著張開了雙臂,伊莎貝拉熟絡的湊了過去,抱~~~
停頓了一會兒,隨著情緒的平復,凱瑟琳道:“謝謝你的好意,但0.5有點多了,而且我不應該拿錢,因為我現在花的都是你的錢。”
“so,如果你是想平賬的話,給我1英鎊就行了。”
“其他的……我想買東西你會不給我買嗎?”
“這怎麼可能!”
伊莎貝拉搖了搖頭。
“okay,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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