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明星嗎,你就寫文娛?

第41章 餘惟出手了!

更何況,這首歌本身就很出色,換做他們來,基本也沒有贏的可能性……

“魏宇,評價一下你的對手?”

演唱完畢後,主持人走流程活躍了下氣氛,一般這種時候,都是商業互吹居多。

誰知道魏宇還是那個魏宇,點評起來絲毫不留情面,從詞曲,歌曲整體性到核心一通分析,最後只給了6分。

這都六分,他是不是瘋了?】

小說裡給及格分餘惟都算給面子了,藍星這首《緋色》雖然口碑兩極分化,但紅的發紫是事實,分打太低了容易得罪人。

書裡魏宇可以懟天懟地,但他不行,求生欲這一塊……

這首歌是標準的易上口流行歌,挺好聽的,但要深究就完全不夠看了,有點無病呻吟,且沒什麼深度。

類比古詩,經典音樂作品是七言絕句的話,這首歌就是打油詩,傳唱度確實高,有點巧思但不多。

如果僅是如此,這首歌倒也不至於口碑兩極分化,真正讓它飽受質疑的,還是抄襲嫌疑。

它的部分旋律跟日語歌太像了,不說照搬全抄,肯定有一定程度借鑑在裡面。

至於誇的人理由也很簡單,這首歌好聽抓耳,而且確實很火,火不就代表被大眾廣泛認可了嗎?

餘惟選了這首歌進行“重點打擊”,顯然是不認可這個觀點的,如果火就是好,那喊麥都能上桌吃飯了。

他的理解是,能經得起時間考驗的音樂才是好音樂,網紅歌能火一年兩年,但絕對火不了二十年。

火的東西不一定好,但一定有孝子,愛的人愛死,恨的人恨死,所以這首歌評價才兩極分化……

不過這種水準的歌他還是能穩贏的,還是那種同題材同立意同視角的全包圍,要不說是針對性打擊呢。

餘惟也算是體會到寫火書的滋味了,新章節釋出沒五秒後臺就彈出三條評論。

“一樓。”

“一樓。”

“前排。”

一連幾條評論都是章節名打卡,餘惟索性直接開始碼下一章,過會再來看讀者的評價和想法。

他想的是增加讀者的代入感,但讀者看到這首歌可不這麼想……

好訊息,這書終於真文抄公了;

壞訊息,現實裡的歌給配角唱。

餘惟這是想幹嘛?

“是我聽過的那首《緋色》嗎?”

“應該是,陳晨的歌,小說角色叫陳一,演都不演了。”

“終於有首以前聽過的歌了,不過怎麼是對手?”

“這是何意啊,先生?”

“我懂了,餘惟這是打算對網紅歌開炮啊,他寫這本書果然有深意,天下苦網紅歌久矣,支援正義制裁!”

本次更新調整了代入感數值,“過度解讀”天賦調整為“有理有據”,陰謀論玩家即將成為版本答案。

小說之前的情節還可以用套路來解釋,但這次直接反套路文抄公,顯然是有意為之啊。

餘惟出手了!

他這明顯是打算藉著主角“魏宇”之手暴打網紅歌,現實里正常發歌,小說裡重拳出擊。

得罪人的事讓魏宇來,關我們餘惟什麼事?

乖乖,餘神的佈局。

“讓我來看看讀者怎麼說……什麼玩意?”

餘惟只是想寫點現實裡的歌,好讓讀者增加點代入感,什麼時候想重振樂壇榮光了?

就算有點針對性打擊的意思,頂多也是找個參照物當計量單位,完全沒有那麼大的格局。

讀者不應該期待他用什麼歌贏比賽嗎,怎麼直接快進到這一步了……

“要我說啊,不能只打網紅歌,能不能把整個娛樂圈打一遍啊,寫一首打一首,打到無人敢稱尊。”

餘惟看到這條評論被嚇了一跳,寫一首打一首,當閻王點卯呢?還全打一遍,生怕死的不夠快是吧?

我就是個臭寫書的,你們要幾把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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