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點下班後,拉里將手頭的17美元分成了兩份。
一份是13美元的盈利,他將兩張5美元,三張1美元的票子整整齊齊的折迭在一起,深深的放入襯衣裡面的內口袋中,貼著心臟放好。
而褲子口袋裡,則裝了三張一美元,和兩個50美分的硬幣。
這些錢,他打算今天晚上買點好吃的給媽媽,作為慶祝!
嗯,賺了錢吃頓好的,這才是我大吃貨民族的傳統習慣。
拉里將一隻手伸進褲兜裡,死死按住那4美元,並且時不時藉助心臟的跳動去感受自己躺在口袋裡的13美元,隨即走出了潘恩韋伯證券公司的大門。
剛走出門,拉里看見一頭紅髮的羅根站在酒吧門口,正在和一個打扮妖嬈的女人說話。
面對女人的挑逗,羅根顯得非常羞澀,他轉過頭,卻一眼看見了馬路對面的拉里。
兩人互相看了看,沒有說話。
拉里轉身走了。
走到兩個街區外的“萵苣市場”,拉里從這裡的愛爾蘭移民的攤販那裡買到了三磅馴鹿肉,一個熊掌,再買了一磅蜂蜜,還買了一小桶牡蠣、兩條肥美的鱈魚,另加一塊草莓蛋糕,一共才花了兩美元75美分!
可當他將這些時下最流行的食材拿回家後,媽媽捂著臉驚歎道,
“利文斯頓先生,你是不是……去搶了聯邦銀行?我的上帝,竟然還買了蛋糕!”
在1891年的美國,馴鹿肉和蜂蜜都算是比較不常見的尋常食物,蜂蜜有點輕奢,牡蠣和鱈魚是普通人偶爾打打牙祭的高檔貨,但惟有蛋糕,這玩意根本不應該出現在平民的餐桌上,因為太貴了。
事實上也是一樣,這塊不大的草莓蛋糕就花掉了拉里1美元15美分。
拉里則將那些食材都放在桌上,先把草莓蛋糕端了出來,找到一把鐵湯匙,舀了一勺蛋糕送到媽媽嘴裡,
“感謝您每天的辛勞,媽媽!”
媽媽的雙眼忽然就湧上了一層水霧。
“拉里!你回來了!”屋裡忽然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
拉里循聲望去,那是一個長滿絡腮鬍子的中年男人,披著一條毯子,一條胳膊裸露在外。
根據原主記憶裡的資訊,這男人是拉里的父親。
拉里的父親是海員,常年跟隨貨輪行走于波士頓到利物浦的航線上,一走就是大半年。
重生到1891年,拉里也是第一次看到他這個世界的“父親”。
“爸爸,你回來了!!”拉里儘量讓自己顯得很熱情,說著話,張開雙手迎了上去。
父親卻沒有擁抱他,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拉里在他身上聞到了一股濃重的酒味。
“哦,我剛剛洗完澡。該死的,你竟然長這麼高了。”父親試圖再摸摸拉里的頭頂,但那條毯子卻掉在了腳下,露出隱藏著的手臂和手掌。
拉里敏銳的注意到,那隻手齊齊缺了三根手指,只剩下拇指和食指。
“爸爸,你怎麼了?”拉里忙問。
此時,媽媽也圍了上來,臉色慘白。
父親不甚在意的擺了擺那隻殘廢的手掌,“我不小心攪進了蒸汽機裡,好在工友及時停下了機器,否則連這隻手臂都保不住……”
“那您以後還去當水手嗎?”
“不了,孩子,我打算買個小農場。除了我的工錢,仁慈的船長先生額外贈送我50美元作為補償,”
拉里一怔,心說50美元就算買斷了三根手指嗎?不過這年代美國又沒有工傷保險,估計不賠償才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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