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萬古一逆賊

第48章 6.閔廷爀任請安使

可洪大守一展開,居然是兩張一百的。

“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真沒什麼意思,小的以前對老爺多有冒犯,就當賠罪。”

閔廷爀弄死這種人不過是挑個眉,瞥一眼的功夫而已,金斗吉害怕是正常的。可洪大守一個無官無職無功名的窮兩班,根本傷不到金斗吉一根汗毛。

他是金進士家的人,洪大守根本毫無辦法。按理說不至於要這樣突然的巴結洪大守。

洪大守不回答金斗吉,而是用打量的眼神上下掃視這個在鄉里橫行的惡霸。

“您怕是還不知道,昨日京城的公文剛到,前次斥邪大獄,誤殺了一名叫周文謨的人,此人是清國蘇州人士。朝廷唯恐清國問罪,已經任命閔大監為請安使啦!”

“你是說,閔大監馬上就要去往燕京?”

“沒錯!而且一定會在咱們鐵山停留一夜,以整肅隊伍。”

如果閔廷爀動身去往燕京,那被他所欣賞的洪大守,極有可能會被他喚去充做隨員。一個漢語那麼流利的隨員對於這種出使,絕對是有相當大的便利。

可這和金斗吉又有什麼關係?

“老爺您要是做了大監的隨員,小的願意做您的雜役,一同去燕京。”

啊!沒錯啊!

想隨使節團去燕京自然不難,身強力壯,本鄉本土,差不多就能選中做雜役。可一個雜役才能私帶幾十斤貨物?

那如果是使節團的正使呢?三千斤都不止,甚至五千斤八千斤都沒有太大的問題。朝中的各位大監哪裡會放過這麼一個大好的發財機會。

而正使的隨員,雖然不可能太誇張,但私帶一匹馱馬,僱上兩個雜役毫無問題。弄上三五百斤,只要正使點頭,誰敢多話?

五百斤如果全部帶人參,那就是白銀十萬兩!換算成李朝,則是四十萬兩!

你把鐵山郡首富金進士賣了都值不了四十萬兩!

這種肥的上天的差事,金祖淳夠厲害了吧,正宗大王最寵愛的臣子,一共只輪上過一次(還有一次冬至使筆者不能確定),不知道多少人搶破了頭,想要去。

當然全部帶人參是不可能的,洪大守沒有這個本錢,過義州禁門檢查的時候也不大好過關。

可即使帶別的東西,那也絕對能謀取三五倍的利潤,輕輕鬆鬆就能暴富。

難怪金斗吉一出手就是二百兩,如果能跟上洪大守的線,去一趟燕京,二千兩的賺頭肯定不止。即使去不成,也能緩和和洪大守的關係。

只要閔廷爀還在位,那就一切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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