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能用省事的電飯鍋,可柴火灶蒸出來的米飯更加香甜有口感。念著哥哥吃得多,她直接蒸了一小瓷盆。她將土豆燉得很爛,湯汁濃稠裹著肉香,澆到米飯上極為下飯。
加上一碗溫燙的紅糖水,兄妹倆果斷吃撐了。
“妹兒,你廚藝真是絕了,比咱在車站買的肉包子還要好吃,這才是人該過的日子嘛,”安知秋感嘆地摸著肚子,“明個兒我得加把勁,多獵些野物,咱也爭取過個油水年!”
“哥,明天你可別傻傻地往前衝,”安知夏眉頭蹙著擔憂地囑咐道:“山上冬季的野物很兇猛的,你沒什麼經驗,先跟在別人後面看看,做些跑腿的活。等你身體素質提高上來,明年再放開手腳也不遲。
再說明天有集市,我看看能不能買到肉。”
“當然,你哥又不傻,放心吧,我惜命著呢,”他自覺地洗鍋刷碗,用的是瓶裝無味不起泡的洗潔精。
等收拾好,另一個鍋裡的熱水也燒開了,安知夏拿著幾個白紗布過了熱水,貼到臉、手和耳朵生瘡處,也給哥哥貼上。溫熱的布貼在臉上,讓凍瘡有些疼還有些癢。
熱敷了十來分鐘,她用乾淨的毛巾擦拭乾淨,仔細地塗上厚厚一層防凍膏。
“我一個大男人沒那麼多講究,”安知秋嘟囔句,可還是心裡甜絲絲地乖乖由著妹子折騰。
“我以後會變得美美地,總不能有個不修邊幅賴巴巴的哥哥吧?”
“就知道你這小沒良心的嫌棄哥,”離開了那個壓抑的家,他整個人猶如脫胎換骨,看著妹子一天天活泛起來,打心底高興。
送走突然感性起來的哥哥,安知夏開始給自己和哥哥做棉衣。
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她就沒再穿過笨拙臃腫手工製作的棉衣棉褲,如今卻要親自動手。
原主的母親曾是富人家的丫頭,會很多東西,最拿手的就是女紅,做得刺繡栩栩如生。可惜時代變了,她只能藏拙成為服裝廠一名普通女工,因為心有不甘便偷偷將一身所學交給了女兒。
安知夏是明星,既然能混出名堂來,自然所學博雜,兩者合一,外加超市外掛和未來五十年的預知,只差改丨革的春風,她就能一飛沖天,繼續過逍遙日子了!
迴歸到現實,安知夏認命地拿出藍白細格紋、質地柔軟的棉布做裡子,深藍棉布做罩,都不需要測量和劃線,按照哥哥的尺寸拿著剪刀咔嚓咔嚓地剪起來。她暴力地拆了四個長款樣式老氣的羽絨服,按照做被子的方法把白鴨絨填充入棉花中。
看著她埋頭奮戰棉衣,不過個把小時的工夫已經做出兩件來,費箏訝異地張張嘴忍不住開口:“你可真能幹。”
“我娘以前是服裝廠女工,我跟著學了兩手,”安知夏笑著揉揉痠疼的脖子,滿意地掂著沒多少重量卻相當抗寒的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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