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你們就知道了。”李默笑了笑,還不想解開謎底,笑著看了看懷錶:“走,洛風他們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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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秀靜靜地躺在凹地裡,身上蓋著一層厚厚的草蒿,臉頰死死貼在了槍托上,嘴角微微一勾。
這是一片小山坡,佈滿了荊棘和低矮的灌木叢,全身覆蓋在蒿草中的他看起來就像是山坡上很平常的小土包,除非是被人踩上幾腳,不然誰也沒辦法發現。
從德國買來的四倍瞄準鏡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數百米外的景物。鏡頭那邊,幾位化裝成土人摸樣的夜鷹,正蹲在美國人的住所外,看起來好像是平日裡常見的土人小販。最可笑的是劉桂山這廝,塗滿了黃泥的臉看起來就像整個人在糞坑裡呆幾天,這摸樣美國白人還會買你的東西嗎?
文秀舔了下乾澀的嘴唇,他喜歡這種感覺,只要想想能遠遠地離主戰場,躲在角落裡,然後將子彈準確地送入百米外目標腦袋裡,看著堆放倒下,滲出嫣紅的鮮血,渾身都在戰慄。
可惜以前即便是夜鷹,也享受不到這種感覺。但現在不同了,比毛瑟更精準,改進了膛線,增加了瞄準鏡後的專用91s型狙擊步槍,讓他可以輕而易舉地完成剛才的夢想。
作為夜鷹中最好的槍手,當他拿到新式步槍後,就立刻喜歡上了這支比毛瑟稍微長一點的傢伙,真不知道少爺是怎麼想出在步槍上安裝一個瞄準鏡這個想法的,簡直就是絕了!
望著遠處偽裝的夜鷹和進進出出的美國佬,文秀首次有了種掌握全域性的感覺,他相信只要等到動手的訊號發出,他就有把握把子彈送入任何一人的腦袋!
現在,需要做的就是趴在泥坑裡,身上堆滿蒿草靜靜地等待,等待勾動扳機的那一刻。
時間,一滴一滴地隨著沙漏流逝,也不知道過了多久,當他在這種孤寂等待中準備稍微放鬆一下四肢時,陡然!瞳孔彷彿被什麼東西紮了一下般,猛地縮成一點寒星。
鏡頭裡,一大群夏威夷當地土人揮舞著各式各樣的木棒長刀,出現在遠處的街道盡頭!他們叫喊著,喝罵著,向美國人的聚集地湧去!
同時,偽裝成小販的夜鷹們也紛紛站了起來,加入到了土人的隊伍中。文秀透過鏡頭,分明能看到劉桂山等人眼中的狂喜和機警!他們混在土人中,推開那些路旁那些不明所以的圍觀者,煽動著土人們一步一步向目標走去!
“來了!”文秀深深地吸了口氣,拉動槍栓,將黃橙橙經過仔細擦拭的子彈填入槍膛,眼睛貼上了瞄準鏡,手指慢慢地放到了扳機上,從接到少爺的命令那刻起,他就在等待著這次狙殺。
現在!
只要自己手指一勾,夏威夷將迎來一次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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