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來了?”門外站著的,不正是祝英臺?
祝英臺抱著一個油布包著的東西。
“給!”
梁嶽開啟包裹,竟是一柄黑色角弓,做工精緻,斤數極高。
“你從家裡偷的?”
角弓較為耐久,製作週期長,斤數越高的角弓越貴,之前打獵用的弓還是借劉充的家傳兵器,平常自己用的普通竹弓。
這把弓起碼價值三百貫。
祝英臺柳眉一豎,斥道:“你才偷,我找張叔要的。你要不要吧?”
“要要,當然要。”
梁嶽將祝英臺請進屋。
梁宅更加熱鬧。
還未到飯點,祝英臺陪著劉珏小姑娘玩耍,其他三人在一旁的空地談天論地。
梁嶽索性拿出孫子兵法,為劉充講解起來。
“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
林堅在一旁聽著滋滋有味,他喜歡賺錢,不擅長這種打打殺殺的東西。
林堅忽然想起什麼,於是問道:“這本書名氣很大,想必學的人更多,為何成功者寥寥無幾?”
“他們不懂得一個道理。”
“什麼道理?”
“高築牆,廣積糧。”
一言六個字,卻無比精簡。
林堅笑道:“不至於,如今乃是太平時節,朝廷打了大勝仗,收地千里,以後就是盛世了,哪來那麼多危險。”
梁嶽放下書籍,搖頭一笑,道:“胡虜將來必定南下,五斗米教定叛亂。我們不能像朝堂朽木之官那般只知享樂,必須有自保能力。”
劉充此時說:“我相信賢弟的判斷,不過我有一個問題,胡虜鐵蹄犀利,一旦踏破險關,我們該如何抵擋?”
“依靠南方水系,防守為主的話…或許可以試試水、步、騎,現在沒此條件,搞點長槍兵吧。”
劉充搖頭,說:“長槍?估計不行,北府軍的矛、槊兵,對抗騎兵效果不佳。”
“胡人太遠,長槍兵對付雜牌流寇足以。一百人部隊,至少三分之二長槍兵,槍長最低一丈,剩下由刀牌手弓箭手填充。亂七八糟的武藝不要學了,進退熟練即可。”
這樣練起來總比流民兵要好不少,至少有了紀律,暫且因地制宜,以後的事再說。
梁嶽為劉充講解基本理念。
長槍兵的槍一定要長,最好一丈左右。
一旁的林堅又忍不住質疑,道:“這麼長,還能作戰嗎?”
“不就是為了作戰?士兵不需要習練武藝,舉起長槍,只需跟隨槍陣突刺。”
長槍以進攻為主,兩翼配合稍短一點的短槍和刀牌手。價格低廉,成本不高,又不需要長年累月的習武;隨便一個三腳貓新兵,都能拿著長槍捅死持刀老兵。
當然,並不是長槍就無敵了,要有騎兵就更不錯了,關鍵是他們現在就只有這些,梁嶽只能螺螄殼裡做道場。
“既然梁兄說得沒錯,不如在我的莊園內練兵,以招募流民開荒的名義,招募三百精壯。”林堅也跟著提議。
這個地方不缺人,官道兩旁到處是精壯。
長槍製作價格低廉,練一練也沒有損失。
“當然,此乃一家之言,先試一試,有效果再說。”梁嶽知道自己說的片面。
古代大部分謀士,第一步是驚人之言,先不管對不對,先讓對方聽自己的。第二步則是說出自己的知識,至少他的儲備量肯定是比兩人高的,先提出後世的觀點,再讓他們在實踐中慢慢改進即可。
眾人就這麼定下,由劉充負責訓練,林堅負責出錢。劉充後面親身經歷之後,才發現用練武的思路練兵是多麼錯誤,軍隊強大與否,看的是士兵列陣廝殺能力,而不是武功高強。
於是心裡對梁嶽的話深信不疑。
“來來,別愣著了,先吃飯!”
桌上擺滿各色菜式,一群人圍坐大桌,桌子較矮,眾人跪坐。
民間百姓沒有分餐的實力,大部分人家也是像現在這般合餐,不過吃的食物一般是各分各的,也算是另類的分餐。
“來來,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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