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總,太太說她撈夠就離婚!

第18章 太太是沈少的前女友

許優一下午都有些難受。

她其實並不是特別有責任感的人,有些時候她連自己也照顧不好。

但是她就是不想讓藺寶寶回老宅受委屈。

許優覺得自己可能是生寶寶的時候吃了苦頭的原因。

她雖然有力氣,但是卻有些營養不良,生寶寶差點去了半條命。

藺寒時有錢,許優一開始覺得,寶寶是他的孩子,命不知道有多好,多的是人去心疼她。

她只要好好愛自己就行了。

可是……

事實是,藺家的人覺得她廉價,生的寶寶也廉價。

看不上她,也看不上她給藺寒時生的寶寶。

許優問林晴:“如果我和藺寒時離婚,是不是得證明我能養活寶寶,才能拿到寶寶的撫養權?”

林晴:“…”

不管她怎麼做,好像都拿不到寶寶撫養權。

據她所知,藺寶寶從出生就是夫人在照顧,和太太好像沒有多大的關係。

其次就是太太的經濟能力和先生差太多。

最後,SY的律師團,每個人平均年收入上百萬,拿多少錢幹多少事。

小小的撫養權官司……根本不在話下。

太太真可愛,不懂法,又盲目自信。

“林管家,你們家政公司還招不招人?”

林晴:“……”

不敢笑,怕太太尷尬。

“目前需要家政的年齡段基本上中年人。”林晴看著許優:“太太長這麼漂亮,一般女主人不太會選擇,如果沒有女主人,我感覺先生不會同意。”

“我做什麼,為什麼要讓他同意?”

許優雖然不服,但是心裡確實偃旗息鼓。

她之前在奶茶店上班,那些人還是偶然來買,許優就被騷擾過。

每個月交不起房租,都是和顧客爭執,被投訴扣了工資。

許優從小被父母灌輸老舊的思想,父母認為,嫁人就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

剛到城裡的時候,許優是奔著傍個男人的想法的。

後來她發現,傍男人這碗飯不是誰都能吃的。

不論長得好與不好,有的人一靠近她就覺得噁心。

如果和一個人在一起,連飯都吃不下的話,那離死也不遠了。

她以為她會孤獨終老的時候,偏偏碰見了藺寒時。

如果要被騷擾,許優覺得還是不要做家政。

林晴看著家政後臺,低聲問:“太太要不要考慮做自媒體?”

林晴科普了一番,許優明白了自媒體是什麼。

可以不與人接觸,就能掙到錢。

在林晴看來,許優是老天賞飯吃的那一類人。

漂亮,勤快,就算是不怎麼會營銷,但是隻要不做什麼違反道德的事情,肯定能掙到錢。

林晴聽說過太太的光榮事蹟,嫁給藺寒時之後,也想過賺錢。

結果是衰神附體,投什麼賠什麼。

之前林晴在許優的衣帽間裡看到不少假貨,請示過藺寒時,以為是家裡的傭人手腳不乾淨。

結果吃到一個驚天大瓜。

原來太太做生意賠了,是會出奢侈品補虧空的。

太太還是太有骨氣了。

自媒體的成本低,一臺電腦可以剪輯,可能偶爾需要直播,買點直播裝置就可以了。

“可我不會剪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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