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哥哥那邊也準備了兩套夾衣,秋衣秋褲。
鞋襪也必不可少。
衛生巾就算了。
這個時代沒有的東西,還是別拿出來了。
等第二天下午回到縣城,權馨帶著侄子就回了村。
等回到村裡,社員們已經下工了,三三兩兩扛著鋤頭,拿著鏟子都往家裡走呢。
“權馨,你怎麼帶了一個孩子回來?這該不會是你的私.......”
馬玉芳一看見權馨,就陰陽怪氣了起來。
她本想說這個孩子是權馨的私生子,可對上權馨凌厲的眼神時,後面幾個字她又咽了回去。
“是啊權知青,你出去一趟,怎麼帶了個孩子回來啊?”
權馨睨了一眼馬玉芳,然後對村民解釋道:“這是我在蘭市火車站撿到的孩子。
他被拐子拐了,找不到家人了,所以我就去派出所報了案,辦了領養手續。
將來他父母找來,也不會到處抓瞎。”
“哎吆,那倒是。
被拐的孩子可是很可憐的。
張村就丟過兩個孩子,一個到現在都沒找見,一個找見時,雙腿都被硬生生打折了,趴在街頭和人要錢呢。
要到的錢都歸犯罪分子,他們是沒有的。
好好的孩子被弄成殘廢,可憐啊。”
“那可不?
城裡要飯的殘疾人可沒幾個天生是殘廢的,說不定都是被拐子拐出來的。”
“柺子都是喪盡天良的,抓到一個,就該槍斃一個,看他們還敢不敢拐孩子。”
“權知青這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啊,好人必有好報。”
村裡人都連連稱讚權馨做得對。
可馬玉芳就是不服氣。
她就看不慣權馨走到哪裡都被人稱讚。
“就算如此,這也不合規矩吧?
咱們村連自己的口糧都不夠,哪有多餘的糧食去養外人啊?”
馬玉芳挑釁地看著權馨,眼裡全是不滿之意。
她不好過,權馨也別想好過。
權馨挑眉。
這馬玉芳看來夾起還沒學會夾起尾巴做人,不說躲著自己,起碼也該降低存在感,不要出現在自己面前。
可這人簡直就是個打不死的小強,對她的恨意絲毫不加掩飾,這就有意思了。
她都不知道該罵她直爽呢,還是該罵她愚蠢了。
權馨譏諷看著她。
“哪裡不合規矩了?”
“哼,我們下鄉知青是來支援農村建設的,而不是跑來鄉下帶孩子的。
你如此不合群,讓我們其他知青作何感想?”
權馨輕蔑一笑。
“作何感想?
我積極做好黨交給我一切任務,不多拿隊裡一個工分,也不會找大隊部來救濟我,更不會分你們知青點和村裡的糧食。
你還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下鄉的知青養活自己都難,你拿什麼養活一個孩子?”
馬玉芳依舊不依不饒。
“也是,孩子的飯量有時比大人都大。”
“嘖嘖,真是沒事找事。
自己都吃不飽,還帶回來一個孩子。”
“閉嘴吧,人家撿來的孩子,又不讓你們養,你們多什麼嘴?”
“就是,人家權知青都說了自己養孩子,你們瞎操什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