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好!Duvvelsheyss!那個老不死的最近不知道在發什麼瘋,逼著俺沒日沒夜的打箭頭!
“俺的肩膀現在腫的和麵包一樣高!哪怕是喝一整瓶伏特加都睡不安穩!”
“那你或許需要這個。”寇格林姆掏出亞瑟熬製的混合獸油朝著矮人晃了晃:
“獵魔人專用跌打藥,睡前抹一抹,包管你第二天起來渾身舒坦。”
威利斯從鼻孔裡發出‘嗤’的一聲:
“是你瘋了還是我瘋了?傻子都知道獵魔人的藥劑裡有劇毒!”
寇格林姆掏出自己的徽章舉到威利斯面前:
“對你下毒我能有什麼好處?看看這個,我可是蝮蛇學派的!是玩兒毒的高手!
“這瓶藥劑毒性已經削弱了一半以上,以你的體魄足以無視了。”
這話很合威利斯的胃口,他咧嘴笑道:
“有道理,俺們矮人多惡劣的環境都能適應,這玩意怎麼用?”
寇格林姆連忙拉住威利斯,因為矮人鐵匠大有把混合獸油一口悶了的意思:
“塗抹在腫痛的部位,輕輕按揉五分鐘,四個小時內不要進行劇烈運動…呃我說你能不能先洗個澡?”
矮人聽到一半就迫不及待的將藥劑倒在了肩膀上,面板上的炭黑剛被沖淡,立刻又在搓揉中變成了泥漿。
“好東西,俺的肩膀暖烘烘的,不疼了!”
威利斯興奮的嚷道:
“多少錢?俺買了!”
“您怎麼知道鐵匠會需要跌打藥?”
幾分鐘後,兩人心滿意足的離開鐵匠鋪,亞瑟背上多了把嶄新的長劍。
寇格林姆聳聳肩:
“在北方,鐵匠要把一半收入上交給領主,非人種族繳納的比例還要更高。
“比起這個,你更應該抓緊熟悉這把劍。如果發生意外,它可是唯一擋在你和獅鷲之間的東西。”
說到劍,亞瑟終於問出了早就想問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把劍背在背上?挎在腰上不是更方便拔麼?”
不論是亞瑟還是獵魔人的劍,都是手半劍的形制。
所謂手半劍,就是既可以單手使用,也能雙手握持的劍。又名混種大劍。
它的劍身比單手劍長,攜帶又比雙手劍方便,可使用的戰技更是豐富。
使用者既可以在副手裝備匕首、盾牌、法印以追求戰術的靈活多變,也能透過雙手掌握的方式釋放極致的技巧與暴力。
壞處只有一個——那就是這玩意在背後的時候根本不可能一下拔出來!
寇格林姆嘆了口氣:
“我問你,我是什麼人?”
“獵魔人啊。”
“那這幾天下來,你覺得我這樣的人受歡迎嗎?”
“呃,剛開始的時候大家是會有點…”
寇格林姆沒等亞瑟找補,繼續說道:
“如果你是這裡的村民,看到一個名聲很差的人走過來,你會希望他的劍在腰裡還是在背上?”
“當然是在背上好一點,至少,如果你真的像傳聞中一樣恐怖,我還能在你拔出劍之前跑掉。”
亞瑟點點頭,但又立刻追問道:
“可如果是為了叫人放鬆,幹嘛不直接把劍放在馬鞍袋裡?反正我們也只有在狩獵怪物的時候會用到劍。”
寇格林姆看著一度驚豔過自己的學徒,開始懷疑這小子是不是把所有腦子都點學習上了:
“你憑什麼覺得人類比怪物更安全?”
亞瑟像是胸口被人用力捶了一拳,呆愣在原地,很久沒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