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天后分手後,我殺穿了娛樂圈

第11章 我覺得,老古這人挺好的。

“被開除?”

剛剛海天和華娛兩家公司的人還在為了爭取李毅加盟,唇槍舌戰。

這會當事人突然告訴自己,他被另一家公司開除了?

古松濤覺得有點難以置信。

林逸點頭“嗯。了一聲。

“方便說下原因嗎?”古松濤認真的看了李毅一眼:“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其實也沒有什麼……”

於是,李毅將事情起因經過又說了一遍。

只是在這裡面他沒有提蘇晴雪是她前女友這件事事,甚至都沒有說她的名字。

“嘭——!”

古松濤重重的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太過分了!這樣的人渣就該打,大不了賠點醫藥費,有必要把你開除嗎?”

“嗯?”李毅有些意外,有點感動。

事情發生後所有人都在指責他,讓他一度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做錯了。

古松濤是第一個為他說話的。

“您覺得我沒錯?”

“也不能說完全沒錯,錯在太沖動了!”古松濤嘆了口氣,“你啊,還是太年輕了。”

李毅小聲的嘟囔了一句:“我本來就很年輕。”

古松濤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解決問題的辦法有很多,動手是最差的選擇。不過你被開除也好,這樣的公司不待也罷!”

“我還賠他們1000萬呢。”李毅又想起了心疼的往事。

“1000萬?”古松濤驚呼了一聲,“他奶奶滴!這不是搶錢嗎?”

老古同志的樣子看起來比李毅都心疼。

“這事你怎麼不早和我說?”

“我自己惹的事,總不能讓學校幫我擦屁股吧?”

再說就算我說了,學校能給我解決嗎?

學校還能替我賠錢是咋滴?

“虧你還是大學生,這些年的書白讀了!”古松濤有點恨鐵不成鋼。

他覺得今天很有必要和這個混小子科普一下法律常識。

“你知不知道法律裡有條規定是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合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不視為違約,用人單位不得收取違約金。”

還有這麼一條規定?

可這學校也沒有教啊!

李毅是真的不知道。

不過自己好像是被開除的,付的那1000萬也不是違約金。

“主任,我是被開除的,那1000萬是賠償因為這件事給星空傳媒造成的損失。”

古松濤更生氣了。

看吧,我就說你太年輕了。

你還不愛聽。

“你動手打人是為了保護弱勢女性不受到傷害,這是見義勇為!他們不幫你就算了,憑什麼以此為要挾讓你賠錢?”

“這件事,你非但不用賠錢,還能反訴你的經紀公司違反勞動法,你得讓他們賠你錢!”

“啊……!”李毅驚掉了下巴。

還能這麼玩?

當初他被林丹一刺激的頭腦一熱就把錢賠了,壓根沒往這方面想。

現在經過古松濤一點撥,他覺得自己簡直虧大了。

還是得學法懂法,現在看來自己完全就是一個小丑。

古松濤像是看穿了他的心理一樣。

“年輕人,多學點法律沒壞處。”

李毅忙不迭的點頭稱是。

今天他算是受教了。

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古松濤起身回到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前,在抽屜裡拿出一張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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