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
剛剛海天和華娛兩家公司的人還在為了爭取李毅加盟,唇槍舌戰。
這會當事人突然告訴自己,他被另一家公司開除了?
古松濤覺得有點難以置信。
林逸點頭“嗯。了一聲。
“方便說下原因嗎?”古松濤認真的看了李毅一眼:“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其實也沒有什麼……”
於是,李毅將事情起因經過又說了一遍。
只是在這裡面他沒有提蘇晴雪是她前女友這件事事,甚至都沒有說她的名字。
“嘭——!”
古松濤重重的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太過分了!這樣的人渣就該打,大不了賠點醫藥費,有必要把你開除嗎?”
“嗯?”李毅有些意外,有點感動。
事情發生後所有人都在指責他,讓他一度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做錯了。
古松濤是第一個為他說話的。
“您覺得我沒錯?”
“也不能說完全沒錯,錯在太沖動了!”古松濤嘆了口氣,“你啊,還是太年輕了。”
李毅小聲的嘟囔了一句:“我本來就很年輕。”
古松濤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解決問題的辦法有很多,動手是最差的選擇。不過你被開除也好,這樣的公司不待也罷!”
“我還賠他們1000萬呢。”李毅又想起了心疼的往事。
“1000萬?”古松濤驚呼了一聲,“他奶奶滴!這不是搶錢嗎?”
老古同志的樣子看起來比李毅都心疼。
“這事你怎麼不早和我說?”
“我自己惹的事,總不能讓學校幫我擦屁股吧?”
再說就算我說了,學校能給我解決嗎?
學校還能替我賠錢是咋滴?
“虧你還是大學生,這些年的書白讀了!”古松濤有點恨鐵不成鋼。
他覺得今天很有必要和這個混小子科普一下法律常識。
“你知不知道法律裡有條規定是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合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不視為違約,用人單位不得收取違約金。”
還有這麼一條規定?
可這學校也沒有教啊!
李毅是真的不知道。
不過自己好像是被開除的,付的那1000萬也不是違約金。
“主任,我是被開除的,那1000萬是賠償因為這件事給星空傳媒造成的損失。”
古松濤更生氣了。
看吧,我就說你太年輕了。
你還不愛聽。
“你動手打人是為了保護弱勢女性不受到傷害,這是見義勇為!他們不幫你就算了,憑什麼以此為要挾讓你賠錢?”
“這件事,你非但不用賠錢,還能反訴你的經紀公司違反勞動法,你得讓他們賠你錢!”
“啊……!”李毅驚掉了下巴。
還能這麼玩?
當初他被林丹一刺激的頭腦一熱就把錢賠了,壓根沒往這方面想。
現在經過古松濤一點撥,他覺得自己簡直虧大了。
還是得學法懂法,現在看來自己完全就是一個小丑。
古松濤像是看穿了他的心理一樣。
“年輕人,多學點法律沒壞處。”
李毅忙不迭的點頭稱是。
今天他算是受教了。
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古松濤起身回到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前,在抽屜裡拿出一張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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