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很快就發現,是自己想多了。
這臺照相機不是膠片式的,只要電池還在,就可以隨意拍攝了。
“咔嚓——”
“咔嚓——”
“咔嚓——”
……
剎那間,整個照相館裡,都是咔嚓咔嚓的快門聲。
昏暗的屋子裡,牆上掛著一張張的黑白照片。
而在這昏暗的屋子裡,有一個人正在不停地拍照。
這畫面,實在是太奇怪了。
連圍觀的人都覺得有點恐怖,更不要說萊克特了。
“我總覺得,他是不是瘋了?”
“就是,這種氣氛,這種可怕的地方,他竟然還能有心思去拍攝?”
“我必須承認,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人還能保持清醒,已經很不尋常了。”
“你注意到了嗎?他好像沒有服用過老鷹式的藥物,所以他的恐怖度才會一直都這麼低。”
“不過,如果是一個理智的人,在這種可怕的情況下,一定會想辦法嗑藥,這樣就不會感覺到恐懼了,而他卻沒有服用任何藥物……”
“這恰恰證明了他的精神有問題,他是個神經病!”
就在這時,萊克特突然被人認了出來。
“啊,我認識他,他就是佛州的一個瘋子。據說,他殺人後,會像是一個美食愛好者一樣,將人給生吞活剝了。”
“什麼?不是吧?老鷹國,怎麼可能會選一個犯人做隊友?”
“尼瑪,真的假的?他的隊員們有沒有意識到什麼?就不怕他在背後捅他們一刀?”
“那些傢伙,為了贏,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居然把被關起來的犯人都放了!”
大家突然想到,萊克特竟有今日的成就,也就不足為奇了。
他一直以來都是個神經病,而且還是個犯罪份子,還和老鷹國籍的警察有過接觸的人。
所以,面對如此可怕的事情,他還能保持冷靜,甚至是超乎尋常的反應,也就不足為奇了。
事實上,對於老鷹國人來說,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夠拯救他們,擊敗龍國。
這一刻,所有的老鷹國人,都不再討厭萊克特,而是將他奉為英雄,為他吶喊助威。
………………
“有沒有搞錯啊,老鷹囯派這樣的人做隊長?”
另一邊。
龍國之中。
在發現了網上的訊息之後,龍國的情報人員迅速地找到了萊克特的資料。
眾人一看這人的資訊,頓時一陣驚呼。
在很多人看來,他們所見到的都是萊克特那令人厭惡的過往。
但是,在老鷹國人看來,他的實力才是最重要的。
作為一個瘋子,他的精神力絕對不會差到哪裡去,就算是那些受過特殊訓練,上過戰場的軍人,也不可能比得上他。
而這樣的心態,在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時,絕對是最好的利器。
而且,他本身的力量也是相當強悍的。
要知道,他可是做過不少的惡性事件,比如砍頭剁腳什麼的,而普通人,別說是肢解,就算拿著一把電鋸,想要將燉肉的骨頭鋸開,也費點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