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美利堅

第37章 教她開槍

為什麼會這樣?

他確定自己已經夠謹慎了,連袖子都提前挽了起來,除了刀子扎進腦袋的鈍音以外,他再沒製造出任何聲音!

但就算如此,他居然還是被便利店裡的喪屍發現了,這到底是為什麼?

難道喪屍對突然響起的鈍音敏感性超過人類,而對普通聲音比如風聲蟲聲呼吸聲之類的敏感性小於人類?

可惜,眼下的情況根本沒有思索原因的時間。

當加文和喪屍的開始對視的一瞬間後,店內的喪屍便開始行動起來,直線朝加文方向衝去,直直撞向玻璃櫥窗!

加文則第一時間衝向便利店門,抓緊觀察喪屍的站位。

一眼過後,加文確定,他和喪屍之間並沒有多餘障礙,只要不讓喪屍撞在櫥窗上以至於撞破玻璃,那他就可以安全的幹掉喪屍!

本能在為加文做出決斷之後,他立馬變更衝刺角度,讓自己平行於便利店櫥窗開始奔跑,他要延長喪屍撞到玻璃的時間。

此時,他距離便利店門大約十三米。

喪屍距離便利店門則只有四米多一點,而距離櫥窗則只有不到兩米!

所以,他必須最快速度改變喪屍的追擊方向,逼迫喪屍調整腳步來拖延時間,他才能搶出那不到一秒的時間差,阻止喪屍撞上櫥窗!

而加文平行著櫥窗跑向大門時,喪屍追擊方向果然跟隨加文做出改變。

原本,喪屍還想直接衝向加文,也就會在一秒多以後撞上櫥窗。

但加文平行櫥窗奔跑,比斜線跑向便利店門,能更快調動喪屍視線和追擊方向。

只見喪屍的脖子在隨加文轉動超過三十度角以後,他硬生生在櫥窗前不到一米的位置調整方向。

滋啦!

喪屍的鞋子立馬在便利店地板上發出摩擦聲,可見喪屍一旦開始追擊,那真是連吃奶的勁兒都使了出來!

就靠這次摩擦和轉身,加文搶出一秒時間,便落下喪屍超過八米,距離便利店門只剩兩步之隔。

他趕緊墊步轉身,飛快撲到便利店門前,抓住兩扇大門狠命一拽。

譁……

沒時間把便利店門固定好,喪屍便已經撲到門口。

看著喪屍撲擊的方向,再看看便利店門正前方並沒有貨架阻攔的小片空間,加文猛的飛起一腳,狠狠蹬在喪屍肚子上,避免喪屍撞到玻璃門框!

喪屍直接被這一腳蹬飛,在地板上滑出三米,嘶吼著想要起身。

加文則趁店門還沒自動回彈到關閉的功夫,撲進店裡雙手持刀,直接跪騎在喪屍身上,閉緊嘴巴一刀又一刀的捅在喪屍臉上。

一連捅了六刀,他才長出口氣,將刀從喪屍鼻翼處拔出,用喪屍的衣服仔細擦了擦血。

基本將刀刃擦淨之後,加文站起身來,去一旁的貨架找來溼巾,到不遠處的鏡子前照了照。

果然,這一次他離喪屍太近,難免有血點飛濺到他的臉上。

此時,鏡子裡那張頂著暗金色背頭,長相格外德州牛仔的男人,看上去居然有些像某大鏢客遊戲中一個叫亞瑟·摩根的角色。

區別則是他比亞瑟摩根更英俊一些,而他臉上和脖子上也沒有傳統牛仔大多具備的高原紅。

紅脖子牛仔這種存在,只會出現在西部高原上。

德州地理環境比較多樣,其中東邊的一半都是比鄰東海岸的平原地區,而西邊的一半則是愛德華茲高原的一部分。

所以,德州只有長期居住在西邊高原上的人,才會成為美利堅著名的紅脖子。

而德州東邊,也就是達拉斯,休斯頓和聖安東尼奧三角區。

那裡的人被東海岸的潮溼空氣養的白白胖胖。

看清臉上血液的位置以後,加文拿出溼巾,一點一點的將血擦拭乾淨。

這還不夠,他接著還找來紙巾沾著酒精,又擦了不止一遍。

擦拭結束後,他來到便利店後臺的洗手檯前,徹底的洗了把臉。

隨便拽一塊新毛巾擦乾臉,加文推開店門,站到路上對車子擺了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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