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美利堅

第9章 我不喜歡冒險

聽起來不是很快,但這中間還夾雜著諸多障礙物的影響。

每一頭遭遇障礙物的喪屍,都得做騰躍或跨欄動作,影響到相當一部分喪屍的速度。

簡單回憶過喪屍遭遇汽車障礙物的頻率之後,加文驚覺,若是在一馬平川的路上,那喪屍跑完一百一十米大概只需要十四秒。

甚至可能用時更少!

這是什麼概念?

要知道普通男人的百米衝刺時間,大概在十三秒到十六秒之間。

女人的百米速度則要加上一秒左右,在十四秒到十七秒之間。

也就是說,喪屍一旦發現目標,便會直接跑出那具身體最極限的速度。

更何況連疼痛都毫無感覺的喪屍,也註定不會像人一樣感到疲憊。

先不說有多少普通人跑的比喪屍更快,只說普通人能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跑出多遠。

五百米?

一千米?

而喪屍……

加文不再去想,而是面色陰鬱的繼續觀察喪屍群。

在喪屍統統抵達聲源處以後,他們並沒有第一時間停止行動,而是如警惕的狗一樣,興奮的不停移動,來嘗試更靠近滴滴作響的報警聲。

每一次報警聲的響起,都會讓喪屍群進行一次迭羅漢般的整體收縮。

直到過去一分鐘,當報警聲徹底消失,喪屍們也依舊保持著警惕狀態,持續縮緊喪屍圈,繼續維持著堪比迭羅漢的密集程度。

加文低頭看一眼手錶,接著繼續抬頭觀察。

一秒……

兩秒……

當喪屍終於不再圍著報警的車子迭羅漢,而是逐漸向四周擴散巡梭時。

加文低頭看錶,時間過去了三十四秒。

也就是說,一旦他被喪屍發現,那即便他躲進安全區,也必須在安全區內頂住喪屍,同時靜默至少半分鐘,才可能讓喪屍放棄他這個目標。

這還只是可能而已,因為還要考慮到視覺和嗅覺對喪屍的影響。

不過觀察和總結到目前這一步,加文覺得大概夠了。

至於喪屍對光源的敏感程度和接收距離,以及喪屍對聲音分貝大小和收聽距離之間的比例之類……

等活著逃出派對莊園,找到合適的營地駐紮並維持營地穩定之後,再找機會去嘗試吧。

於是加文緩慢後退,在麥迪遜緊張的迎接下,悄聲將門關閉。

“呼……”

即便是加文,也在大門關上的時候忍不住長出口氣。

在他身旁,麥迪遜嚥了口唾沫,小聲問道。

“你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我們的計劃麼?”

加文拍了拍麥迪遜的肩膀,說道。

“計劃沒問題,剛剛沒有意外發生,咱們接著去你的房間和別墅對面的露臺繼續扔瓶子。”

“抓點緊,我一秒也不想待在這鬼地方了。”

話音落下,加文直接走向麥迪遜的房間。

麥迪遜則捂著背上的兩把軍刀,一邊避免它們撞到走廊兩側擺放的盆栽,一邊說道。

“加文,你剛剛的樣子真像咱們打決賽的時候,戰術和計劃一個接著一個,幾乎把能想到的都想到了。”

“不然呢?”

聽著麥迪遜的話,加文頭也不回地說道。

“不然我該怎麼做,抓住隨便什麼想法就一路莽上去,讓幸運女神幫我分擔我不去考慮的那一部分麼?”

“別鬧了,我不喜歡冒險,而意外也在風險之中,所以我喜歡針對可能的意外多做打算,麥迪遜。”

話音落下,加文走進麥迪遜的房間,去往窗邊觀察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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