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王警官還用手指關節在桌子上敲了兩下,語氣稍緩:“知道是這給你活命的機會不知道?就你這案子,我們不用你口供,直接往檢查院一交,你就肯定是個死刑。現在是給你個自首的機會知道不?如果你有自首情節,法院最多也就給你判個緩,你就能活下來,你別不識好人心。”
楊林被嚇住了,怎麼死刑都上來了。想了想事情肯定也瞞不住,還是和兩名警官說出實情:“我確實去過林場。”
兩名警官都鬆了一口氣:“繼續!”
“那天......。”楊林把那天在林場的情況說了一遍。
當他說到劉娟先給了他一錘子的時候,古警官打斷了他:“你說是劉娟用錘子先打得你?”
“對。”
古警官用筆在劉娟筆錄上和楊林供述不符的地方寫了個問號:“你繼續說。”
楊林把他被劉宏偉和劉娟送到土地主廟的情況也供述了出來,只是省去了變身土地爺的一段,解釋說自己當時只是暈過去了,在汽車上的時候就已經醒了,只是沒敢出聲。
聽到他的供述,對於早晨打架一事,古警官更相信楊林所說。但他這些供述反而更能證明楊林報復殺人的動機。至於劉娟是不是打了楊林,和現在的殺人案相比不值一提,不是本案重點。
可當楊林再說下去的時候,他的供述又開始和劉娟的筆錄對不上了。
楊林堅持說他醒來後就直接回家了,晚上是睡在家裡的,還是和劉娟睡在一起的。
當楊林開口之後,他開始時的那種遮遮掩掩地感覺反倒是沒有了,供述的事情經過聽上去也合情合理。這反倒讓警官們也頭痛了起來。
楊林也承認了當時他想報復劉宏偉和劉娟,但又說後來他也想到為了他們犯罪不值當,隨即放棄了這個想法。
對於楊林是怎麼知道劉宏偉已經死了的事情,楊林解釋是在建材市場買建材的時候聽到別人議論的,那裡人多嘴雜也是有這種可能。
楊林和劉娟,嚴梅,口供不符。還需要再次詢問劉娟和嚴梅,楊林也只能暫時收監。
楊林這輩子還是頭一次“做牢”。
他進入到公安局臨時拘留室的時候,已經是深夜了。
楊林把自己脫得精光,換上了公安給他的衣服,公安還給他做了一次免費的體檢。讓楊林略感欣慰地是所有的警官都很客氣,和他想像的有很大不同。體檢的時候,給他做體檢的女警小姐姐還衝他笑了笑。
文明執法,文明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