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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
八九點鐘的菜市場人聲鼎沸,一個賣海鮮的攤位前,4個師奶圍在一起唧唧咋咋。
香江師奶有三大天賦,煲湯、打麻將、聊八卦。
“這個世界已經這麼瘋狂了嗎,一個小歌手竟敢公開指責邵大亨的TVB?”
“年輕人不知天高地厚啦,不過我聽說這個靚仔也是很不簡單的,他辦了一本叫《YES!》的雜誌,我孫子很喜歡觀看。”
一位比較年青的師奶反駁道:“那有什麼用,他有邵一夫錢多嗎,邵一夫拿錢都能砸死他,他還想讓TVB公開給他道歉,發夢去吧!”
四位師奶討論的事情,源於《天天日報》上的一篇文章。
文章是李陽舒昨天讓秘書去《天天日報》釋出的,大概內容就是李陽舒昨天對方易華講的那些話。
李陽舒不會為了演唱幾首歌的版權費,去起訴TVB,那不值幾個錢,但該有的態度,他必須拿出來。
原因很簡單,第一,理在他這邊佔著,是TVB無理在先。第二,他咽不下這口氣。
他在報紙上提的要求很簡單,不需要TVB的賠償,只需要其公開宣告給自己道個歉,並且讓TVB保證,以後不經過他的允許,不得隨意讓旗下藝人演唱自己的歌曲。
原先,李陽舒是讓秘書去《東方日報》去釋出的,但邵一夫對馬成坤家族有恩,他的要求被委婉拒絕。
香江銷量第三的報紙是《天天日報》,這家媒體最沒有節操,他們的發行量正是依靠緋聞八卦與小道訊息,他們誰都敢懟,其比《東方日報》還不要臉。
所以李陽舒思索一番後,選擇了《天天日報》來發布宣告。
這次的宣告不同於平常的一些無聊八卦,這是一個小人物敢在報紙上,公開挑戰TVB這個巨無霸的行為,許多娛樂圈圈內人士都在關注。
其中就包括了亞視主席邱得根。
邱得根每天早上上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報紙,這已經成了他多年的習慣。
今天他看完報紙後,喊來他的秘書問道:“咱們有這種情況沒有?”
邱得根把手裡的《天天日報》遞給秘書。
秘書平時對這種小事不太關注,她給下面具體負責部門打了電話問過之後,才回來彙報。
“老闆,有,但是次數不多。”秘書回答的乾脆利落。
邱得根埋頭說道:“你現在就給那個叫李陽舒的打電話,看看多少版權費,然後補給他。
我可不想跟邵一夫一樣,那麼大歲數了,還被人在報紙上指責,我丟不起那人。”
片刻,秘書去而復返。
“老闆,李陽舒說,他的歌曲我們亞視可以隨便演唱,不要版權費。
但他有一個要求,希望您能給他一個見面的機會。”
邱得根聞言,輕輕笑道:“年輕人還挺有意思的,給他一個機會又何妨,告訴他三天後來我辦公室見我。”
李陽舒辦公室。
叮鈴鈴
“李生,我們老闆答應了你的請求,他讓你三天後來亞視見他。”
再一次接到邱得根秘書的電話,李陽舒嘴角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他自言自語道:方易華,老子這次讓你哭都找不到地方去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