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勒布朗·雷蒙·詹姆斯
古有烽火戲諸侯,今有決定二戲bastard。
古有乾隆寫四萬首詩成為古今第一人,今有雷蒙拿四萬分成為NBA第一人。
今天我們就來戲說一下有時候是勒布朗·有時候是雷蒙·有時候是詹姆斯。
在決定一之前,甚至是更早,他就已經是萬眾矚目的存在,瞎了眼也能看到他身上的天賦,未進聯盟,一眾球鞋品牌就已經爭得你死我活。
阿迪曾經出價7年1億的合同,雖然附帶了很多條款,但也是難得的闊綽。銳步也奉上10年1億的全額保障合同,甚至CEO還準備了1000萬的簽字費。但最終詹姆斯選擇了耐克的7年8700萬。
是他體會到了耐克聯盟的恐怖嗎?這背後的故事除了當事人,基本沒人知道為什麼。
但總之,從一開始,他就應該踏上那些前輩們為這個聯盟開疆擴土的道路。
真正的詹姆斯選擇了一條奇怪的道路,在這條路上,尊重是被討要的,GOAT是自稱的。
既然詹姆斯自稱國王,和乾隆有些許相似,那今天就來戲說一番這個勒布朗·雷蒙·詹姆斯。
話說那天選之子既入耐克門下,便似蛟龍入海,只待風雷。按常理,這本該是一段“寶劍贈英雄,紅粉送佳人”的佳話,合該效仿前輩喬丹、伯德,於萬軍叢中取上將首級,以絕對實力打下一片江山,贏得那“雖萬千人吾往矣”的赫赫威名。
然,世事難料。
萬萬沒想到,這故事剛翻開扉頁,墨跡未乾,情節便急轉直下。真正的詹姆斯,並未走上那條佈滿荊棘卻也鑄就傳奇的王者征途,反而選擇了一條看似捷徑,實則遍佈迷障的岔路。
在這條奇異的道路上,許多事物的定義,被他悄然改寫。
那本該由對手顫抖奉上、由歷史鄭重加蓋的“尊重”,到了他這裡,卻成了可以公開討要的物事。君不見,他曾面對鏡頭,慨然言道:“我認為我未得到應有的尊重。”此言一出,四座皆驚。古來名將,哪個不是在血與火中贏得敬畏?強如喬丹,何曾向人討要半分尊重?這姿態,倒像是那佔山為王的豪強,非要過往商旅承認他的地盤。
更有甚者,那籃球界至高無上、需經千錘百煉、由後世評說的“GOAT”名號,在他與他的擁躉口中,竟也漸漸成了可以自稱的頭銜。他不僅屢屢在公開場合暗示此意,更在社交媒體上以“那個來自阿克倫的孩子”自居,王冠表情,常伴左右。這便好似那戲曲未終,角兒便自行登上那最高的臺子,給自己戴上了帝王的冠冕。卻不知,臺下看客,心中自有另一番計較。
於是,我們便看到了一個光怪陸離的景象:
一邊是自詡的國王,在自家疆域裡資料煌煌,紀錄等身;一邊卻是屢次的“戰略遷徙”,從克利夫蘭到邁阿密,再返克城,後赴洛城,身邊巨頭環繞,陣容更迭,只為那最高榮譽。
一邊是精明的商業帝國,場外投資風生水起,媒體公司運作嫻熟;一邊卻是球場內外那若隱若現的“特權”,從教練佈置到隊友去留,無不有其影響力的影子。
一邊是社交媒體上精心雕琢的“完美偶像”形象,關愛家庭,熱心公益;一邊卻是比賽中那偶爾流露的、頗具爭議的“智慧腹股溝”與關鍵時刻的“甩鍋”之舉。
這便是勒布朗·詹姆斯,或者說,雷蒙·詹姆斯。他有時候是無所不能的“勒布朗”,有時候又是精明算計的“雷蒙”。他擁有著史上罕見的天賦與身體,卻似乎總在選擇一條更能“掌控”自己命運,卻也更易引來非議的道路。
他彷彿一位技藝超群的工匠,窮盡心力雕琢著一座名為“勒布朗傳奇”的豐碑,每一筆每一劃都力求完美,資料、榮譽、商業價值、社會影響力,皆要刻於其上。然而,這座豐碑的基座,卻似乎少了一些喬丹那般“我就站在這裡,爾等儘管來戰”的純粹霸氣,少了一些科比那般“跟腱斷裂也要親手將球隊拖進季後賽”的偏執孤勇。
故而,坊間議論紛紛:此君究竟是開創時代的梟雄,還是精緻利己的集大成者?是籃球運動的推動者,還是規則與體系的終極利用者?
欲知這自封的“GOAT”之名,最終在歷史長河中能否得到公認,且聽下回分解。只怕是,古今第一易得,天下歸心難求。
言歸正傳,森林狼在這一週中,拿下了3勝1負的戰績,而場均25+5.5+12.5的李魚,生涯第一次拿到了周最佳的頭銜。
帶著這樣的氣勢,森林狼踏上了前往克利夫蘭的客場之旅。年輕的狼崽們本以為這只是一場與東部豪強的普通較量,卻萬萬沒想到,他們即將踏入的,是一個名為“聯盟造神運動”的漩渦中心。
速貸球館可容納20562人,詹姆斯來到騎士隊至今平均上座19745人。他的第一段故事,顯然很吸引球迷。
此刻,熱情的球迷融入了這場秀,整個秀就是一個對“天選之子”詹姆斯的絕對崇拜。巨大的23號海報鋪天蓋地,現場DJ每一次播報詹姆斯的名字都如同引爆一顆聲浪炸彈。所有人,從球迷到現場媒體,似乎都在迫不及待地預演著那場被聯盟熱炒了整個夏天的“23VS24”的總決賽劇本。
而森林狼,不過是這個劇本里,註定要被主角踩在腳下的墊腳石。
勒布朗按照慣例,給現場的球迷帶來一個撒鎂粉的表演,此時的他,還沒放棄這個表演,也還沒重新拾起這個表演。
比賽從一開始,就脫離了籃球的範疇。
裁判的哨聲,彷彿安裝了特殊的識別系統,精準的像AI,當詹姆斯持球突破,稍有接觸便是防守犯規;當森林狼球員以同樣的方式衝擊內線,即便人仰馬翻,也多是“沒有犯規,比賽繼續”。只要是有利於騎士隊的勝利,一切似乎都是被允許的。
而在這個場地,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詹姆斯那頻繁上演的千奇百怪的走步教學,在裁判眼中卻成了“流暢連貫的好球”!
即便森林狼的球員把手搖成了還我漂漂拳,裁判也無動於衷,甚至他們嘴裡含著的哨子,似乎隨時都要吹一個T。
“這他媽是走步!”替補席上的傑弗森幾乎要衝進場內,被助理教練死死抱住。
李魚的臉色也沉了下來。他見識過鹽湖城的強硬,但那種是明刀明槍的對抗。而這裡的“尺度”,是一種精準打擊,一種只為確保“主角”暢通無阻的特權。
第二節,一次爭議判罰後,布魯爾情緒激動地衝向裁判理論。李魚心知不妙,立刻上前試圖拉開隊友,避免無謂的技術犯規。他擋在布魯爾和裁判之間,語氣盡量平和:“先生,冷靜一下,我們只是需要一次公正的……”
話音未落,刺耳的哨聲響起。
裁判,那個名叫託尼·布拉瑟斯,以表情冷硬和“掌控比賽”著稱的光頭裁判,面無表情地對著李魚,做出了一個“T”的手勢!
技術犯規!
李魚愣住了,全場也瞬間安靜了一瞬,隨即爆發出克利夫蘭球迷幸災樂禍的鬨笑。
“我做了什麼?”李魚攤開雙手,難以置信。他只是阻止隊友,說了句“需要公正”?
布拉瑟斯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沒有任何解釋。這是李魚職業生涯的第一個T,來得如此荒謬,如此憋屈。這一刻,李魚心中對這個打著“公正”旗號的聯盟,對這個操控比賽的裁判,第一次湧起了強烈的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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