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總是大學生,高階文化仁,我就是個小漁民,可擔不起貌似合同的大帽子,況且我連初中都沒讀完,有些字認識我,我可不認識它,不仔細閱讀,萬一鬧出笑話怎麼辦?”
說話間,沈浪一心二用。
一邊見招拆招,一邊用餘光迅速閱讀上面的內容。
閱讀到一段小字,沈浪差點罵出聲。
根據甲乙雙方的一致協商,乙方如果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甲方蒙受利益和聲譽上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賠償。
因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負責人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什麼叫法律責任,這裡面的名堂可就大了。
沒有劃定的具體責任和義務。
甲方便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瞥見辦公室書架上的一本書。
沈浪暗道一聲不愧是文化仁。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993年,有關部門頒佈了這部法律。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欺詐行為。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他奶奶的!最毒婦人心這句話說得太對了,臭娘們是想送老子蹲大獄!”
上一世,拘留所成了沈浪的半個家。
裡面全都是各領域的人才。
做假賬的會計,黑心商販,落馬的小佬,盜墓賊,走私犯,倒黴野生動物的小青年……
不是沈浪吹牛。
論起法律條文和判例,專業律師都未必有他門清。
“喬總,我覺得這條有點問題。”
此話一出,喬安妮一顆心頓時提到了嗓子眼。
“那……那裡有問題。”
喬安妮花容變色,說話也開始變得磕巴。
“就這心理素質,也想學商業欺詐,切。”
沈浪一本正經地指著合同上的一段內容,說道:“兩個月為一個賬期,我承擔不起吧,能不能一次一結。”
“你呀,真能給我找麻煩,算了,看在石副經理的面子上,那就一次一結吧。”
“這下子,你總該消停了吧?”
喬安妮不快道。
“改完這一條,就沒問題了。”
喬安妮一把拿回合同,迅速撕毀丟進垃圾桶。
開啟桌子上的大腦殼電腦,噼裡啪啦地重新草擬了合同。
拿出列印出來兩份相同的合同,再次遞給沈浪。
沈浪先使用鋼筆寫下自己的名字。
又分別在兩份合同上按下公章。
“滾吧。”
喬安妮如獲至寶地接過合同,翻臉和翻書一樣快。
“傻叉。”
退出喬安妮的辦公室,沈浪豎起一根中指。
但凡找個專業律師在場。
喬安妮都不可能輕易簽字。
離開迎賓樓,沈浪直奔鎮上的旅館。
“兄弟,你是個人物啊,一個人敢和三個人單挑玩命,老子就佩服你這樣的狠人!”
剛一進屋,黑哥就給了沈浪一拳。
之後又豎起大拇指。
稱讚沈浪當初以一敵三,捨命護村的牛逼往事。
“看黑哥的意思,不用我再額外支付定金了?”
沈浪笑道。
“就憑你小子不要命的勁頭,去特麼的額外定金。”
黑哥和沈浪都是一類人。
用命換錢的狠人。
惺惺相惜,外加沈浪話中的言外之意。
多幾千定金,少幾千定金。
全都不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