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糧草供應跟得上,也為了讓天下百姓能吃飽飯。
陳宏決定從根本出發,解決大秦的糧食問題。
陳宏騰雲駕霧,來到中南半島,也就是大秦下面的越南。
陳宏一路尋找,終於找到了古早的占城稻。
陳宏將幾棵占城稻拔出來,又收集了一些種子,走了。
陳宏繼續騰雲駕霧,漂洋過海,來到美洲大陸。
到了瓦哈卡河流域和巴爾薩斯河流域,尋找到了玉米苗和種子。
又去了南美大陸,到了安第斯山脈的的的喀喀湖地區,找到了古早的土豆。
又去了南美哥倫比亞到秘魯一帶的熱帶地區,找到了被印第安人馴服和種植的番薯。
接著陳宏又去了亞馬遜雨林,找到了橡膠樹。
雖然以上這些東西,都遠遠沒有後世那樣的效果和恐怖的產量。
甚至有一些還自帶毒素。
不過,都沒關係。
陳宏乃是基因學大師,玩弄基因很有一手。
把這些珍貴的植物和種子帶回東土大秦之後。
陳宏開始閉關,使用自己超前的技術和能力,編輯基因。
把後世那些高產作物的基因通通編輯進去。
直接創造出經過無數代人改良的高產糧食作物。
那些dna資料以及各種技術資料,其他陳宏早在研究基因的時候,順帶著學會了。
此時,陳宏改造起來,也沒多大難度。
很快,在陳宏神乎其技的玄妙手段之下,新生的高產物種誕生了。
甚至為了適應北方氣候,陳宏還對小麥基因進行編輯,搞出了高產小麥。
雖然經過陳宏的鑑定,人為改造的物種有些瑕疵,不如後世那些經過代代選優育種出來的苗子。
產量達不到後世那種誇張的地步。
但對於這個時代來說,足夠了。
陳宏將新物種的種子種在實驗田裡。
又親自佈下陣法,將大氣中稀薄的靈氣匯聚起來,提高靈氣濃度,加速植物生長發育。
看著這一片片的實驗田,陳宏估計還需要不少時間發育。
於是繼續回去修撰《大秦律》,汲取百家智慧,完成這部註定影響深遠的律法經典。
而李斯等人也在陳宏的指導下,改革吏治,設立文武科舉,改革稅收制度,輕徭薄賦。
大秦在陳宏的影響下,偏離了歷史軌跡,走上了轟轟烈烈的變法之路。
整個大秦整體的環境變得寬鬆起來,老百姓的負擔沒有那麼重了。
開始萌發出一種新生王朝該有的生機活力來,不再像以往那麼壓抑、死氣沉沉。
就在蒙恬班師回朝不久後,陳宏就完成了《大秦律》的編纂。
這部囊括方方面面的偉大鉅作,以律法的形式劃定農業賦稅的上限就是“十五稅一”,不準超過此線,不準頒佈苛捐雜稅,一切苛捐雜稅都是不合法的。
還第一次明文規定了貴族公卿王侯犯法,與庶民同罪,刑上大夫,不得區別對待。
不管實際做起來做不做得到,至少在明文法律上,兩者是平等對待的。
這已經是史無前例的一大進步了。
雖然因為權貴擁有的太多,就算處罰一樣也是不怎麼心疼,甚至不痛不癢的。
甚至實際施行起來,必定是權貴有無數方法規避律法的懲罰,小民有苦無處訴說,必然吃虧。
但至少在律法層面,承認了權貴犯罪,與庶民同罪。
這樣在思想上,人們就會知道權貴也是要受律法約束的。
第一步,明辨是非就算是邁出去了。
在這個時代,貴賤有種,貴人犯罪不受罰,甚至是一種大家見怪不怪的合理現象。
甚至內心承認,這是理所應當的。
可有了陳宏寫的律典,大家就會知道,原來,這是不對的。
這就是一部具有思想價值律典的啟迪作用。
其律法精神,足以影響一個民族千年的價值觀。
這就是律典的意義。
辦不辦得到是一回事,應不應該、對不對,又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有了陳宏寫的律典,等到朝廷、官吏要徵苛捐雜稅的時候。
大家就都知道這是不對的、不應該的、不合法的。
也就有了反抗的理由,佔住了大意。
陳宏在農業稅上做出了諸多限制,卻對商業稅沒有限死。
就是為了逼迫朝廷以後的徵稅重點慢慢轉到商業上來。
陳宏相信,在他的指導下,大秦的發展速度,會以一個全世界都目瞪口呆的火箭般的速度發展。
商業繁榮,也不過眼前之事罷了。
未雨綢繆,還是很有必要的。
天下初定,百姓很是需要休養生息,廢除那些亂七八糟的苛捐雜稅。
有自己即將放出的高產糧食大招,就算徵得低了點,其實收上來的賦稅,反而要比之前高。
這就是整個社會的生產力總值提上來所帶來的正面效應。
陳宏的律典除了體現基礎律法思想原則、重要大方向制度、重要律法簡潔總綱的「總典」外。
還有「詳律」涉及到方方面面、事無鉅細,吸取天下英才和百姓的建議,把詳律修得漏洞少少的。
哪怕是一個文化水平不高的小吏,拿著「詳律」當字典查,都能查出到底應該怎麼判案才合理。
至少是大概知道原則和具體懲罰範圍。
按著律典的思想判,怎麼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陳宏的《大秦律》,兼具了簡潔明瞭和詳細教程兩種屬性。
只要官吏沒有私心,沒有和百姓生殖隔離,就不會判得過於離譜。
當然,這只是理想狀態。
事實上,高高在上的官吏必然是無法共情塵埃裡的百姓的。
“何不食肉糜”的變種思想,肯定會因為階層隔離而存在。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律典修得再好,執行的人不行,也是問題多多。
但至少還是明文規定了是非。
只要還有一半的官吏,大體是按律典辦事的。
這律典就有編纂的價值。
而以大秦嚴苛的法家執行體系,陳宏估計,執行自己律典的,怎麼著也能有個七八成吧?
而對自己律典內容的執行度,怎麼著也能有個五六成吧?
別說五六成了,就是一兩成,那也是值得的。
因為陳宏的《大秦律》其實總體還是往寬鬆仁德那方向修改的。
廢除了許多酷刑,把連坐制度的適用範圍狠狠地縮小了。
尋常老百姓根本,只要不犯大罪,這輩子都不會被連坐了。
光是這點執行下去,整個天下,瞬間就會變得潤滑許多。
會減少許多百姓對暴秦的厭惡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