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懷仁不斷地打壓她,辱罵她,幾乎每天都要給她洗腦,目的就是要讓她忘掉自己的姓名。最好能徹底忘掉自己是誰,從而被宋懷仁改造成一個全新的、實實在在的賤奴。
實際上,這個法子還是有效果的。至少到如今,溫久已經忘記“溫”字怎麼寫了。
她只記得一個“久”字。
因為“久”字筆畫少,且她對這個字,有很深刻的印象,絕大部分是因為記憶中的那個說長大了要給她種玫瑰的男孩。
小時候的溫久不愛寫字,尤其寫自己的名字時,總是歪歪扭扭的,有的時候她還偷工減料。總共就兩個字,要麼“溫”字偏旁部首離家出走,要麼“久”字缺胳膊少腿。
溫母為了這個,沒少操心。她自己是書法家,溫父也寫得一手好字。兩個強基因組合在一起,卻生出了一個不愛寫字的女兒。
幼兒園的時候,溫久接觸的漢字越來越多。
她那個時候,總是把數字“九”,和自己名字的“久”弄混。
有一段時間,她就把自己的名字“溫久”寫成了“溫九”。
學校的老師都喊她九九,還打趣問她是不是在家排行老九。
於是,九九這個稱號,就這麼來的。
記憶中的那個男孩,也是這麼叫她。
九九,九九……
他天天跟在溫久屁股後面,喜歡溫久喜歡得不得了。
溫久的媽媽和他的媽媽是好朋友,幼兒園的那段時間,他們經常見面。
後來忽然有一天,那個男孩不見了。
溫久從媽媽那裡得知,男孩的媽媽得病了,很嚴重的病,需要去國外療養。
從那以後,溫久很少見到男孩。
過了一個冬天厚,溫久上小學了,她再也沒有見到過那個男孩。
媽媽告訴她,男孩陪著他的媽媽去國外養病了。
溫久靠在母親溫暖的懷裡,仰起小腦袋問:“那他什麼時候回來?”
母親嘆了口氣,溫柔地摸了摸她的小腦袋,“不知道。可能很快,也可能……永遠不會回來了。”
溫久蹙眉,“他會回來的!”
“?”
“因為他說過,他會給我種滿院子的玫瑰。”溫久天真地以為,諾言終會兌現。
可是十二年過去了,她再也沒有見過他。
她想,或許他已經在國外結婚生子,或許早已把兒時的隨口承諾忘記了,或許把她這個人也忘了。
程淮很像那個男孩,陽光、溫暖。
但是溫久知道,他不是他。
溫久握住程淮的手,將他的掌心翻轉朝上,伸出一根食指,在他掌心裡寫下一個字。
“久?”
這個字筆畫不多,程淮一眼就認出來了。
“這是你的名字嗎?那你姓什麼?”
溫久的食指再次落在他手心裡,她想寫溫字,卻大腦一片空白。
她不記得了。
一點都不記得了。
溫久把手縮回來,失落地搖了搖頭。
“你忘記了?”
溫久點頭。
程淮安慰她,“沒事。有名字就挺好了,我以後叫你小久吧?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