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從孫子到皇帝

第七十六章重刑

但是當他看到一起販賣兒童的案件之後,他心中的怒火就在也忍不住,在後世的時候,他對那些人販子,可是恨在骨頭裡面。

每當他在電視新聞,或者一些平臺上,看到尋找孩子,被人販子販拐走的孩子,被折斷手腳,割掉舌頭,或者弄瞎眼睛,各種殘忍手段讓那殘疾,然後仍在大街上討要錢。

或者被當成被用器官,一旦找到需要器官的賣家,他們就會殘忍的挖掉小孩的器官,在這過程中,為了保持器官不受藥物影響,他們連小孩麻醉都不做,就那樣活生生的挖掉器官,小孩硬是被疼死。

而那些人販子,被抓之後,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一句,“孩子!他們可以再生一個。”有的甚至進去之後,政府給他們從新做人的機會,就又被放出來了,放出來之後,這些畜生繼續做人販子。

每當看道這樣的事情,他都恨不得殺了這些畜生,只是讓他沒想到是,這個萬惡的職業,在大明朝居然也有,雖然現在被拐賣的這些孩子,可能只是被拐去奴隸,或者從事一些不正當職業,並沒像後世那樣被當成人體器官,但朱允炆沒有打算放過他們。

他打算從現在開始,就要豎立一種酷刑思想,久而久之就讓人們心裡有種敬畏懼怕恐懼的心理,當有人想販賣兒童時,就會想到酷刑,這樣才能讓他們三思而後行。

“去!讓掌管律法典籍的官員來!”朱允炆決定把這條必須重刑寫在法律之中。

太監前去,沒過半個時辰,掌管律法的刑部尚書,就帶著刑部官員,全部來到勤政殿候命。

“參見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愛卿平身!賜座!”

“謝皇上!”

“諸位愛卿!打擾你們休息了,朕本想不打擾你們,可是這件事情不處理,朕心裡的怒火無處發洩,所以才把諸位愛卿找來。”朱允炆開門見山說道。

“不知什麼事讓聖上如此惱火。”刑部老大心裡在發毛。

“你們自己看吧!朕真的沒有想到,這朗朗天空之下,居然還有這樣喪心病狂的畜生,朕要修訂典法,把這種喪心病狂之徒,處以重刑,不然朕晚上說不著。”朱允炆說著,憤怒的把手中的奏章,啪的一聲扔在刑部尚書面前。

刑部一群老傢伙,一個個誠惶誠恐,從地上撿起奏章,頭湊在一塊,看著朱允炆忍下卷宗。

看著看著,一群老頭就汗水嘩啦嘩啦的流下來了,越看越心驚,心中簡直恨死這些犯罪之人。

“陛下!臣等有罪,請陛下降罪!”

“夠了!都起來坐好!朕說你們寫,然後看有沒有需要改正的,在一起修正,一定要給這些被害的孩子一個交代,不然朕良心痛!”

“是!陛下請說!我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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